说法| 缓刑≠自由,社区矫正对象无视法律超1个月不报到终被收监
近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召开撤销缓刑案件听证会,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司法局提请撤销莫某缓刑建议进行公开听证。县司法局、检察院、社区矫正对象莫某到场参加听证。基本案情2024年5月,莫某因犯盗窃罪被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自2024年6...
社矫期间再犯罪 依法监督撤销缓刑
随后,该院依法向县司法局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并就王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再犯罪情形制发撤销缓刑检察建议。府谷县司法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责令某镇司法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监管社区矫正对象,并向府谷县法院出具撤销缓刑建议书,府谷县法院随后依法作出撤销王某前罪缓刑、与后罪数罪并罚的刑事判决。(李飞)(李飞)推...
【普法强基在行动】缓刑≠无刑 不服监管,收监执行!
执行机关宁洱县司法局向本院提出建议对李某某撤销缓刑。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罪犯李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依法裁定对其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恳请法庭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今后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罪犯李某某...
社区矫正对象无视监管被撤销缓刑重新收监
清苑区检察院据此建议司法局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2024年3月,原审法院经审理,作出裁定撤销对刘某的缓刑,对其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检察官说法:缓刑等于“自由身”吗?当然不是。缓刑是给犯罪情节较轻的人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缓刑不等于无限的自由,缓刑期间仍然应遵守法律法规、监督管理...
单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下达2024年首例撤销缓刑预警告知书
3月11日,单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联合单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向社区矫正对象刘某下达了2024年度第一份社区矫正撤销缓刑预警告知书。刘某因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自2023年7月26日至2027年7月25日,在单县社区矫正城区中队接受管理。刘某接受社区矫正管理以来,服刑意识较差,因违反...
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撤回缓刑!
安陆市司法局根据检察建议,于2023年8月18日向河南省南召县法院邮寄了对社矫对象邓某的《撤销缓刑建议书》(www.e993.com)2024年9月10日。同年9月8日,河南省南召县法院作出裁定,撤销南召县法院刑事判决中对罪犯邓某宣告缓刑的执行部分,对罪犯邓某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随后,安陆警方将社矫对象邓某逮捕,完成收监程序。(来源...
港北区司法局打好教育改造“组合拳” 促社区矫正监管教育提质增效
让社区矫正对象更加珍惜缓刑的机会。今年8月份,以司法所为单位集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涉侵害财产型隐蔽性较高,存在再犯罪风险的罪名种类的社区矫正对象,联合港北公安分局城北派出所、城西派出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或保证人共同开展集中教育。再次强调监管教育规定,要求...
银川市8名社区矫正对象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7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四周年之际,银川市司法局发布2024年上半年8名社区矫正对象被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例,压紧压实全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刑事执行主体责任,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的强烈信号。判处缓刑不等于免除刑罚,非监禁刑不等于无限度的自由,社区矫正对象虽无高墙束缚,但有绝不可触碰的无形“高压...
深化数字检察监督,凝聚社区矫正监管司法工作合力
近日,泰顺县一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潘某某被依法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这是泰顺县人民检察院运用数字化检察监督手段,联合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合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生动实践。2024年3月,泰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建立模型、数据碰撞,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潘某某在社区矫正执行期间违法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依...
西川派出所联合西川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管力度,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水平,2月28日,秦安县公安局西川派出所联合西川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会上,社区民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从缓刑和监狱服刑的区别、缓刑期间应当怎么做的情形等方面对社区矫正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