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盖州市入河、入海排污口监测管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入海排污口共计345个(其中98个排污口已于2023年底完成拆除或封堵工作);上述在用入河入海排污口均需要按照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如下工作:1、开展监测工作,其中入海排污口监测频次为2次/年,入河排污口为1次/年,监测项目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省市各级生态环境要求进行;2、开展常态化现场巡查工作,定期对盖州市...
...二矿建设项目(年开采10万吨铅锌矿)采矿区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
临湘市忠防镇官山肖家坡二矿建设项目(年开采10万吨铅锌矿)采矿区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位于临湘市忠防镇沙坪村官山屋场,地理坐标东经113°27′14.16″,北纬29°19′35.00″高程75.2m。纳污范围为采矿区的井下涌水和初期雨水。排污口类型:新建。排污口分类为工业污水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连续排放。入河方式:管道。
政策解读丨《山东省推动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审批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黄河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联动审批工作。二是坚持企业自愿。联动审批以申请单位自愿参与为原则,不强制要求。申请单位有联动审批意愿的,需填写申请书启动联...
生态环境部: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将印发
生态环境部: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将印发7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表示,近期,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和《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入河、入海排污口的定义、分类、设置、登记备案、规范化建设、监测、监督检查、信息公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明晰责任,严格监督。明确每个排污口责任主体,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水利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统一要求,差别管理。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排污口监督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指导督促各地排查整治现有排污口,规范审批新增排污口,加强...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淅川分局 “3+”助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见实效
淅川分局牵头,联合城管、住建、水利等单位,共同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将所有入河排污口纳入管理,并明确具体治理措施、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有安排、有跟进、有落实、见成效(www.e993.com)2024年10月23日。水利部门牵头持续落实河长责任制,加强工作日常巡河和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同时持续督促相关单位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适时开展河道...
政策解读|上海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及权限划分方案
2023年4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3〕6号)进一步明确,除按照规定应由生态环境部相关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负责设置审核的入河排污口外,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级别,对入河排污口...
轮台县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提升水环境质量
轮台县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提升水环境质量近日,巴州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联合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博斯腾湖科学研究所、库尉轮联合监测站、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塔里木河干流(轮台县区域)沿河汇入河的排渠、滩涂以及人类聚集区域河岸线明渠、暗管、渗坑、裂缝等开展重点排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
根据《浦东新区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区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组织实施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摸清排污口底数,督促指导相关行业及街镇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行业条线所属排污口的整治和销号工作,街镇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
湘阴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拟审批公示
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名称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概况湘阴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在原有排污口基础上扩建而成,排口位置不变,尾水排放路径不变,尾水经150m排水管排入白水江,经白水江180m流程后汇入湘江。排污口类型:改扩建。排污口分类为城市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连续排放。入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