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法官说】一方迟延交付,另一方可否起诉变更合同期限?
履行义务的情形,出于保障交易安全、协调民事主体权利义务平衡的目的,法律赋予当事人可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法定变更的情形,即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以合同一方未开具发票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法院是否支持?
在本案中,双方工程已经双方结算审定,开具发票仅仅是劳务合同的附随义务,接受劳务方不能以提供劳务方不能履行附随义务而拒绝履行自己的主要给付义务。因此,未履行开具发票的附随义务不能以此为由对抗应当履行支付劳务费的主合同义务。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
以案释法 | 产品销售者未能履行产品缺陷告知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未能...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一百七十六条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
瑕疵履行但尚不构成根本违约的,合同守约方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权?
此规定表明,违约方此时承担的是违约责任,同时继续履行合同,而不是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因此,对于构成瑕疵履行,但尚不构成根本违约的,合同守约方不享有合同解除权。但此时,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价等违约责任,同时继续履行合同。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
全国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履行地纠纷的37则裁判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关于“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之规定所称“争议标的”,是指当事人诉讼请求所指向的具体合同义务。诉讼请求为给付金钱的,不应简单地以诉讼请求指向金钱给付义务而认定争议...
尹飞:接受劳务一方侵权责任适用的体系性思考 | 国家检察官学院...
可见,比较法上,一方对另一方的支配或者说提供劳务一方听从接受劳务一方的指示和监督,是判断雇佣关系的核心(www.e993.com)2024年10月17日。学界通说以及我国司法实践亦认可这一标准。结合前述对接受劳务一方侵权责任归责基础的分析,鉴于我国现行法上接受劳务一方侵权责任与用人单位对其工作人员的责任的历史渊源和相互关系,应当以接受劳务一方对提供劳务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
当事人订立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已就合同标的、数量、价款或者报酬等主要内容达成合意,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合同成立条件,未明确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另行订立合同,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当事人一方已实施履行行为且对方接受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本约合同成立。
“合”你说法·小案大道理 丨一方临时反悔,未签字的和解协议是否...
后柳某按照双方协议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熊某某亦接受,其后虽拒绝签署协议、配合办理结案手续,但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方履行另一方接受的,合同未签字也应当认定成立且有效。故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
合同编通则解释涉第三人规定梳理与解读
负有履行义务一方的当事人未履行交付或登记过户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并不能直接主张财产权利自确认书或者调解书生效时移转至债权人。另,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财产权利订立的以物抵债协议应认定有效,至于债权人能否取得抵债物的所有权,则需结合其是否善意。若为...
李兴&张晓光:合同僵局的司法终止规则适用 | 微课程
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就提起了诉讼,要求解除这个合同。法院最终也认为像这样一种带有人身属性的合同,它不易强制地履行。当一方已经明确地拒绝了履行合同的时候,而另一方坚持不解除,事实上会造成合同的困局,所以最终法院裁判的结果,也是认定这个合同应当予以解除。当然作为这个接受培训的一方,因为违反合同给演艺公司造成了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