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归谁! 关系到村民根本利益和分配问题, 快来了解
村集体经济收入,必须账目公开透明,能让每一个村民了解,全体村民都有知情权和表决权以及使用权,反对村干部和相关人员私人占有、挪用、挥霍一空,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应该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总而言之,村集体经济的所有权归村民代表大会所有,是全体村民的共同拥有的集体财富,不是某些私人拥有。
田传浩:宅基地,作为一种生活资料,为何仍被集体化
20世纪50年代的三大改造过程中,在城市,“一切私人占有的城市空地,街基等地产,经过适当的办法,一律收归国有。”在农村,耕地、园地、林地等其上没有建筑物的土地,也全部作为生产资料转为集体所有。但是,对于土地上有建筑物的情况如何认定与处理,马克思的经典理论并没有回答。因此,需要从逻辑和经验事实中观察政策操作...
我国城市更新的土地法制保障_民法典关注_民主与法制网 国家一类...
通过上述方式的“转性”,集体土地虽然变成了国有土地,在实践中仍然存在因应转而未转仍被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占用、已征转但尚未完善征转补偿手续、政府应予以返还和安置但尚未安排落实、征转中相关地块不予补偿,甚至部分土地被排除在征收补偿范围内等情况,原农民集体或村民仍是土地的实际控制人。这种不彻底、未完成的...
关于临县车赶乡副乡长刘文明为首的 涉嫌犯罪 线索的实名举报材料
3)、关于寒水沟的林地变为三层楼房的原因。4)、关于戏台侧面的三层楼变为私人占有的原因。5)、关于原学校变为医院的原因。6)、雨沟里的集体土地变成私有的原因。7)、晋煤集团入驻我们乡,征用车赶村的土地、河槽及荒坡、荒山的集体财产现状。6、刘文明之所以能如此一手遮天堂而皇之的把持车赶村村集体大...
我国农地产权的法律主体与实践载体的变迁
一、“私有私用”:土地改革后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1950—1953年)民国时期我国农村土地在财产归属方面,绝大多数属于私人所有,土地可以直接占有和经营、自由买卖,也可以出租他人,由他人占有、经营(如“不在地主”)及转租(如“二地主”)。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认为这种土地所有制是封建地主土地制度,地主阶级凭借...
薄熙来提出重庆建道德高地 称和谐不是管出来的
现在看,农民的土地、林地、房屋等产权不够明晰,一定要明晰产权,把这些“死资产”变成“活资源”,让它流动增值,帮助他们致富(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重庆虽是直辖市,但农村占比大、农民人口多,此事意义重大。我市有47万农民居住在高寒偏远山区,要加大生态移民和扶贫移民的力度。在移民搬迁中,农民每户的土地流转收益、宅基地复垦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