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
第八条〔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依法应当向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
首例发行虚拟币涉刑案引争议:撤回流动性致炒币亏损是否构成诈骗
辩方认为,本案被告人杨启超发行的虚拟币拥有唯一且不可篡改的合约地址,不存在所谓“假币”,而被告人和报案人都是币圈资深玩家,二人长期从事虚拟币买卖活动,对于炒作虚拟币的风险有明确认知。此外,平台允许随时添加或撤回流动性,被告人的行为不违反平台规则。而被害人持有的BFF币,在案发后因流动性增加而升值,若交易即...
【锐评】首例发币撤回流动性诈骗案判决结果:都是无知惹的祸
从法律角度评价,因为目前虚拟货币类案件并没有完全匹配的法律,法官只能在诈骗罪现有的法律框架内行使自由裁量权,小杨如果将“冒名发币+撤回+割韭菜”在短时间内一气呵成,郭律师相信一个正常的社会人,也很难将之评价为正常的投资行为吧。大家要知道,法律还有指导大家行为规范的作用,如果这都被认定无罪了,不是变现...
一起合同诈骗案撤案后引发的举报:原海口市检察院检察长被指插手
原案人员称,在市检察长下达指令后,秀英区检察院就通知他们撤回此案。梁小玉诈骗案原侦查员琼翔(化名)告诉澎湃新闻,在他们准备进一步侦查时,秀英区检察院要求他们说明立案理由。“我们向检察院提供了发现的伪造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的司法鉴定结果,以及天裕源公司多数股东的讯问记录等证据材料,并出具...
老赖、债台高筑或资不抵债等情况下依然大额举债,是否可以认定刑事...
2015年,D市中院依法审理甲犯诈骗罪一案。法院认为,被告人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资金共计人民币2092.8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甲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法院判决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全国首例!00后发行虚拟币涉刑案,有新进展
相关律师介绍,在我国法律政策尚未认可虚拟币的合法性且“投资虚拟币损失自担”的情况下,这起因发行虚拟币撤回流动性而被作为刑案诉至法院的,在国内尚属首例(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撤回流动性”引发的诈骗案生于2000年的杨启超,案发前是浙江某高校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出于爱好,他在大学期间便涉足虚拟币。
实习律师“私吞”律师费起诉费等,是诈骗罪吗?
此事被媒体报道后,多名法律界人士认为该实习律师并不构成犯罪的意见,检察院随后以刑法修改为由,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予撤诉。时隔10多年后,再有实习律师私自收费再被以诈骗罪起诉并被一审判决,是法律规定变了吗?按照律师法及律师行业管理的法规规章、行业性管理规定,实习律师不得独立办案,不能独自接受委托、接待当...
两男子涉合同诈骗一审被判刑,呼市中院发回重审后检方撤诉
赛罕区法院此前曾判决许某和吴某犯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7年。两人上诉后,呼和浩特市中院以原判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发回赛罕区法院重审。重审过程中,赛罕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撤回对两人的起诉。赛罕区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受访者供图...
安徽灵璧:制发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纠正多起错误民事调解
2022年10月14日,灵璧县法院就原审原告卓某与原审被告李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作出再审裁定,认为案涉经济纠纷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故原审原告提起的诉讼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应予驳回;原审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属法律适用错误,应予以纠正,遂裁定撤销原民事调解书,驳回卓某的起诉。
与多人相亲骗取大额彩礼,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犯罪?
2022年10月14日,灵璧县法院就原审原告卓某与原审被告李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作出再审裁定,认为案涉经济纠纷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故原审原告提起的诉讼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应予驳回;原审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属法律适用错误,应予以纠正,遂裁定撤销原民事调解书,驳回卓某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