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深圳发布个人破产领域地方标准
然而,破产免责与老百姓心中朴素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观念存在一定冲突,若不能严格规范审查个人破产申请,个人破产制度或成“老赖”逃废债的“避风港”,进而引发矛盾纠纷。在《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初期,不少申请人不能正确理解个人破产制度、不能准确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抱着“破产便是免债”或者...
专访深圳破产法庭庭长:利用个人破产制度逃废债?已设定层层关卡|读...
个人破产重整是债务人在暂时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情况下的债务纾缓途径,通过重整缓解债务压力,既挽救了债务人,也让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了保护。完善个人破产重整制度,可以为陷入财务困境的创新创业者提供安全阀,有利于营商环境建设。同时,在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初期,通过重整清理债务的方式,保障债权回收率,也更能为社会...
深圳夫妇破产免债928万,个人破产制度是喜是忧?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规定,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个人破产的条件就是丧失偿还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从试点情况来看,并未出现大量假借破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一些人认为,破除免债对债权人不公平。问题...
深圳在我国境内率先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已三年多,深圳市中级...
债务人申请个人破产清算,一般要求其丧失清偿债务能力且清偿能力难以恢复并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因此,破产清算程序是最严格的程序。确立个人破产清算申请的受理标准,要考虑到社会公共利益,合理调整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利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同时还要考虑到清算程序与重整、和解程序功能的侧重点不同,对利害关系人的影...
利用个人破产制度逃废债已被设关卡
确立个人破产清算申请的受理标准,要考虑到社会公共利益,合理调整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利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同时还要考虑到清算程序与重整、和解程序功能的侧重点不同,对利害关系人的影响不同,在受理标准和要求上也要有所不同。重整、和解程序要更多地考虑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清算程序则要更多...
杨律师论文:论我国个人破产保护制度的缺失对个人信用体系的影响
4、四年后解除破产,免除剩余债务,开始重建信用,获得东山再起的机会;5、通过规范的个人破产保护程序,理清了多个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经济纠纷,最终将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出清,信用体系恢复健康状态(www.e993.com)2024年11月17日。二、我国个人破产保护制度的历史遗憾和空白现状1986年12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国家允许我破产!欠债可以不还了?
有了个人破产制度,就可以在法律框架里来有序的处理债务爆雷问题。比如一个极端的炒房客,实在无法周转了,只能申请破产,资产清偿之后资不抵债,剩下的债务怎么办?法律上是一笔勾销了,其实还是把债务的雷甩给机构和银行,由国家处置,把星星之火,有序接手,挨个扑灭,这样就不会形成燎原之势。
律师:个人破产制度即将来临,欠债就可以不还了吗?错错错!
二、诚信破产,诚信申报(一)严格个人破产程序的准入《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破产申请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但尚未宣告破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1、申请不符合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即不具备破产原因);2、申请人基于转移财产、恶意逃避债务、损害...
解读|个人破产制度意味着什么?申请破产就可以欠债不还吗?
许德风、徐阳光当前关注的、也是引起公众极大热议的一个问题是:个人破产免责是否会产生逃废债,也就是通俗意义上讲的,可以破产就代表可以欠债不还吗?债主怎么办?针对这一问题,徐阳光指出了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两点意义。第一,规范债务人的财产分配和债务清偿行为,个人破产制度能够避免偏袒性清偿、欺诈性转让,避免暴力催...
五问个人破产制度:欠债不用还了?会成逃债工具吗?
学界有一种说法:中国只有“半部破产法”,这是因为现在中国有企业破产法,但还没有个人破产制度。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陈夏红对记者表示,个人破产制度本质上是对债务人的纾解、救济体系,更多强调对债务人所欠债务的豁免,将“诚实但不幸”的债务人从债务的泥淖中解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