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方式与保险合同不一致,能理赔吗?(新闻看法)
很快,该保险公司向他出具理赔决定书,决定不予理赔,主要理由有二:第一,陈先生患的“主动脉夹层”并非合同写明的“主动脉夹层动脉瘤”,不在承保范围;第二,陈先生的手术方式并非合同约定的“开胸”或“开腹”手术。陈先生不认可,便将该保险公司诉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武昌区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
恋爱保险不保险?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予以理赔
因理赔款一直未到账,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财险公司支付其保险赔付金。两审法院对合同是否有效,看法不同《恋爱保险》合同是否有效,意味着保险公司是否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理赔,结果天差地别:合同有效,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理赔金额,支付9995元;合同无效,保险公司无需按照合同约定理赔,仅需退还保险费495元。这...
张智全|职业伤害保障不是商业保险的“免责金牌”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赔偿保险金,不仅维护了已溺亡外卖骑手的合法权益,也明确了职业伤害保障不是商业保险“免责金牌”的公平价值导向。人身意外保险属于商业保险,投保人只要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了保险费,保险公司则应根据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
家长为孩子买保险却理赔无门?看法院怎么判
保险公司主张王某所患疾病属于保险条款内责任免除情形,不应予以赔偿,并向法院提交司法鉴定申请书,申请对王某所患疾病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范畴进行鉴定。法院认为,即使王某所患疾病确属于保险公司所称“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范畴,因保险公司现有证据不...
中国太保寿险重庆分公司“以案说险”:维护消费者权益,履行合同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交理赔资料时,应确保理赔资料的真实性,不得伪造、变造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同时投保人不得随意变更受益人的真实意愿;保险公司在审核理赔资料时,应在权限范围内审核理赔资料等真实性,符合保险合同约定责任的,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赔款,同时不得未经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授权将意外险赔款...
为啥不按合同理赔?记者来滨州采访
那这个变化为什么不能够在当时跟客户签合同的时候,明确表示出来?这样可以让消费者做到心中有数(www.e993.com)2024年11月8日。许主任:所以,我们一直也是协商。另:小编查询《保险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载明: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来源:看滨州、生活帮...
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以案说险:及时交纳续期保费 避免保单失效...
陈女士十年前投保一份康宁终身保险,今年5月被保险人因确诊重大疾病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被告知保单已经失效,无法办理理赔。案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未在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至六十日为宽限期限;在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超过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本合同效力自...
保险公司以4S店维修不当拒绝理赔怎么办?|聚焦“三个年”活动
法官认为,被告提供的鉴定意见不足以证明车辆损失系维修造成的二次损失,依据法律规定及保险合同约定应当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由保险公司向原告进行赔偿。被告收到判决书后不服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经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予以维持。
保险公司能以“宣传内容与正式合同内容不一致”为由拒赔吗?
保险广告的内容能否作为理赔依据,关键在于保险广告的性质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对于内容包括承保范围、保险期间、投保方式、保险金额等构成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表明经投保人同意即可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广告,其性质应认定为要约,其内容应成为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公司不能主张“广告仅供参考”。
重大疾病未按限定方式治疗,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法院为何这样判?|...
亦应属于广义上的“开颅手术”。中国人寿公司以此拒绝理赔的理由也不能成立。综上,中国人寿公司的上诉意见缺乏依据,应予驳回。因此,一审判决中国人寿向王某莫支付保险金200000元,并无不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