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卡”案件法律适用若干疑难问题解析
2021年10月25日 - 网易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的,应当以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密码、U盾、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卡等属于信用卡信息资料,使用该信用卡套件,足以使他人以...
详情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的,应当以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密码、U盾、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卡等属于信用卡信息资料,使用该信用卡套件,足以使他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