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有说法】缓刑=不坐牢?不按规定也收监!
如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相关规定,法院是可以撤销缓刑,重新执行实刑的。法官在此提醒,缓刑≠无刑。被判处缓刑的人仍要对法律心存敬畏,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要珍惜缓刑机会,积极接受社区矫正,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法条链接一、撤销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
社区矫正期间吸毒,肖某某,被撤销缓刑!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执行地同级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撤销缓刑建议:(一)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二)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四)...
说法| 缓刑≠自由,社区矫正对象无视法律超1个月不报到终被收监
社区矫正机构一般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如果原审人民法院与执行地同级社区矫正机构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可以向执行地人民法院提出建议,执行地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裁定书同时抄送原审人民法院。社区矫正机构撤销缓刑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副本同时抄送社区矫正执行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原标题:《说法...
【法官说法】宣告缓刑未按期报到,收监执行!
因张某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超过一个月,县社区矫正机构建议撤销其缓刑。沂水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30日裁定撤销对张某的缓刑,对其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拘役二个月。法官说法社区矫正,是指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由社区矫正机构,在判决、裁定或者决定确定的期限内,对罪犯进行监督...
【警示教育˙以案释法】|社区矫正期间仍“任性”——撤销缓刑...
社区矫正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视情节依法给予训诫、警告、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依法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收监执行。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执行地同级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撤销缓刑建议:...
缓刑社区矫正流程的法律解读与分析
一、接收与报到1.接收通知书缓刑社区矫正的第一步是接收法院的判决书及社区矫正通知书(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这些法律文书中会明确载明社区矫正的具体报道时间和地点,为罪犯指明了后续的行动方向。2.按时报到根据通知书上的指示,罪犯需在指定日期前往指定的社区矫正机构报到。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判决书、社区矫正通知书等相关法律...
不服从社区矫正规定?依法监督,撤销缓刑!
经前往司法部门、付某家中实地调查后,梁子湖区检察院认为,付某经多次训诫、警告后仍然拒绝参加社区矫正,逾期一个月未参与社区矫正,再次触犯法律。2024年2月26日,梁子湖区检察院向当地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当地法院采纳该建议后,对付某撤销缓刑,作出收监决定。承办检察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八五”普法进行时】缓刑期间不服监管,“收监”!
“我们收到司法局关于对社区矫正对象马某提请撤销缓刑的意见后,依法对全案进行了审查。”办案检察官介绍,通过核实相关材料,该院确认马某多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社区矫正机构警告后仍不改正,应当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并及时向司法局制发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建议该局对社区矫正对象马某启动收监执行程序。
缓刑期间犯新罪?这样的“侥幸心理”不能有!
该应用场景形成以市大数据中心为“枢纽”,法院、司法局、公安局跨部门数据共享的“大循环”运行机制:法院提供判处缓刑的本市社区矫正对象数据信息,公安局经比对后提供社区矫正对象被行政处罚或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数据线索,司法局对其中行政违法情节严重的社区矫正对象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进入...
在社区矫正期间盗窃手机,男子被撤销缓刑收监
为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再次危害社会,保障群众的财产安全,承办检察官及时开展调查核实。3月20日,该院与原审法院沟通后,向当地司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司法部门向原审法院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当地司法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向原审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