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无果,是有意拖延?还是事出有因?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最新案例:上班身体不适请假回宿舍休息,6小时后死亡算工伤吗?
2024年4月22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刘工系公司...
【以案普法】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工伤,医疗费谁来负责?
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
未及时申报工伤后果谁来承担?
但是如果其最后经相关部门认定构成工伤,那么其应当享受的工伤待遇用人单位仍应当给予其享受,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亦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符合条例规定不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情形的,就必须恢复劳动关系。文乔蓓华
员工办理工伤认定遭企业拖延,执法部门助力解决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文本时就应该加盖公章,并积极推动工伤认定事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违反相关规定,涉嫌违法违规,用人单位也将面临行政处罚。公司负责人表示认识到了自身的问题,随后便安排人员去外地取回了公章,把加盖公章的劳动合同交到王先生手中。同时,执法人员还督促该公司积极配合王先生做好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伤亡超一年后,这几种情形仍可申请工伤认定!
(3)用人单位在与职工协商过程中同意申请工伤认定,但一直拖延申请,导致职工超过申请期限的(www.e993.com)2024年10月27日。这些情形下一般用人单位大多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因此,在理解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问题上,要考虑到职工实际所处的弱势地位,对其申请权利进行充分保障,因属于用人单位原因而耽误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耽误的期限依法应当予以扣除。
因确认劳动关系而超过期限作出工伤认定,不属于"违反法定程序”
理由有二:第一,从立法者在立法时确定工伤认定程序办理期限的目的看,立法者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无故拖延办理,损害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其立法意图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第二,行政行为的做出超出规章规定的期限,确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如因确认劳动关系,可以作为期限中止...
工伤申报不及时 用人单位需担责
在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的前提下,工伤保险基金具有向工伤职工支付治疗工伤医疗费用的法定义务。同时,为避免用人单位隐瞒不报、拖延申报而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四款作出了相关规定,意在督促用人单位在发生事故伤害后及时申报工伤,以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
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工伤,医疗费谁来负责?
在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的前提下,工伤保险基金具有向工伤职工支付治疗工伤医疗费用的法定义务。同时,为避免用人单位隐瞒不报、拖延申报而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四款作出了相关规定,意在督促用人单位在发生事故伤害后及时申报工伤,以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
工伤认定如何“新题新解”④|工伤鉴定延期 多出来的费用谁赔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按规定,事故伤害发生后,职工及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如果职工为了多拿待遇,拖延鉴定时间,势必对用人单位不公。如果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