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律师揭秘:贷款不成引发的购房合同危机
陈嘉杰主张孙晓玲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首付款支付义务无事实依据,孙晓玲按照合同约定因还未履行到向陈嘉杰支付房款的义务环节,陈嘉杰主张孙晓玲购买能力不足无证据。陈嘉杰无权依据法定解除权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孙晓玲提交的证据可以证实陈嘉杰未协助继续办理二次申请贷款的义务及将涉诉房屋学位占用,并提出解除合同和撤销网签的事实...
合同编通则解释涉第三人规定梳理与解读
负有履行义务一方的当事人未履行交付或登记过户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并不能直接主张财产权利自确认书或者调解书生效时移转至债权人。另,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财产权利订立的以物抵债协议应认定有效,至于债权人能否取得抵债物的所有权,则需结合其是否善意。若为善...
优秀案例: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合同中责任承担约定的效力
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产品设计及相关著作权转移合同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2、甲乙双方因...
人民法院案例库: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区分界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情况下,债务人转移全部义务后退出原合同关系,第三人成为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如果第三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第三人履行义务,而不能再要求原债务人履行义务。本案中,某某轮胎公司、青州市某某化工公司、某某商贸公司在2011年10月18日签订的《三方债权债务转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
第十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通常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明显标识,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排除或者限制对方权利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异常条款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已经履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提示义务(www.e993.com)2024年9月18日。
【法官说法】签订以物抵债协议后又要求承担货币给付义务,法院能否...
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在原被告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中并未明确约定消灭原有的金钱给付义务,应认定双方当事人系另行增加的一种清偿债务的履行方式,并不必然导致原金钱给付债务的消灭。其次,双方虽然约定以物抵债,但协议中约定的案涉房屋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登记至乙公司名下,乙公司也未实际占有房屋。在此情形下,房屋抵顶...
人民法院案例库|57件买卖合同纠纷指导案例和参考案例的裁判要旨
当出卖人主张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行使优先受偿权时,应审查其是否符合以下条件:第一,买卖合同双方应就所有权保留达成合意;第二,买受人出现法定或约定违约情形,对出卖人债权构成实质性损害;第三,标的物存在且所有权未发生转移。13.参考案例贾某诉北京某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3-08-2-084-013/民事/...
郭明瑞解读最高法《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四部分
”因为他是有利害关系的;二是“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原债务人为第三人。”因为与原来的债务人是利害关系;三是“当事人一方将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后,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向受让人主张抗辩或者受让人就合同权利义务向对方主张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让与人为第三人。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 类案裁判方法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B公司根据A公司要求多次变更设备管口方位。B公司将设备送至A公司后一直未进行安装调试。后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解除并返还预付款。B公司反诉认为双方之间系买卖合同关系,合同标的物已经交付完毕,是否安装调试不影响货款支付,要求A公司支付剩余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