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人借条上签名,未注明是否属于共同借款人,是否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对借款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落款处应注明保证人字样,否则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其不承担保证责任。在借条上离借款人签名处较远的空白处签名,一般认定为见证人,不承担还款责任。但为了稳妥起见,以见证人身份在借条上签名时最好注明见证人身份,否则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是共同借款人,需承担还款责任。来源:最高...
...在他人借条上签名,未注明是否属于共同借款人,是否应当承担还款...
对借款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落款处应注明保证人字样,否则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其不承担保证责任。在借条上离借款人签名处较远的空白处签名,一般认定为见证人,不承担还款责任。但为了稳妥起见,以见证人身份在借条上签名时最好注明见证人身份,否则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是共同借款人,需承担还款责任。原标题:《...
政府部门对外担保被认定无效,仍需要承担50%的责任。
诉争主债权合同与担保函所载的主债权要素仅少量内容无法对应、全案证据和当事人合理解释显示债权与担保对应具有高度盖然性,应当认定诉争主债权与担保相对应,“担保人”和债权人明知“担保人”无资格而作担保、双方均有过错,“担保人”应在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二分之一的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案件简介:1.2012年8月2...
普法时刻 | 以自己名义帮他人借款,没花到钱还用偿还吗?
名义借款人履行偿还义务后,可以向实际借款人追偿。本案中,虽然徐大、徐三皆称实际(借)用款人为曲某,但徐三无证据证明借款时郭某知晓实际用款人为曲某,郭某对此并不知情,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徐三作为名义借款人应承担案涉借款的清偿责任。郭某有权向徐三和徐大主张权利。法官提醒:实践中,出于种种原因,会...
微普法 | 自己贷款没还清,借钱给人合法吗?
在还款这一点上,被告林琪称自己不是实际借款人,不应该承担还款责任,另一名被告贾晶晶虽然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借款合同中签字,但其自认是实际借款人。林琪说她只是名义上的借款人,实际借款人是另一名被告贾晶晶,理由有两点,第一是,借条上留的转账账户是贾晶晶名下的,第二,借款之后,一直到2023年9月,都是贾晶晶向方...
【濮法说法】谨慎担保 不做替“债”的羔羊
后还款期限已到,梁某拒不偿还借款,故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梁某偿还借款,陈某承担保证责任(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提供的担保借款合同能够证明梁某向其借款的事实,双方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合法有效。关于保证责任,担保借款合同上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应当视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之...
民间借贷中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其他费用并存时,出借人能否一并主张...
而合同约定,如律师费、诉讼费用等,是出借人因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诉讼而产生的支出和损失,不属于出借人因此获得的金钱利益,如借款人如约履行还款义务,并非必然发生,也不属于借款人为获得借款而支付的成本。因此,不应将律师费等因诉讼产生的必要合理支出归入其他费用范畴。当事人在本案中...
【以案普法】自己贷款没还清,借钱给人合法吗?
在还款这一点上,被告林琪称自己不是实际借款人,不应该承担还款责任,另一名被告贾晶晶虽然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借款合同中签字,但其自认是实际借款人。林琪说她只是名义上的借款人,实际借款人是另一名被告贾晶晶,理由有两点,第一是,借条上留的转账账户是贾晶晶名下的,第二,借款之后,一直到2023年9月,都是贾晶晶向方...
以案普法 |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还要承担责任吗?
西平县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被告李某返还原告张某借款本金7万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合法利息(已归还的部分钱款,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抵充),驳回原告张某对担保人王某的诉讼请求。法官说法本案中,原告张某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具备发放贷款资质,多次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以赚取利息,出借行为具有营业性、经常性,被法...
淄博市公积金贷款新管理办法施行_山东各地 _山东新闻_新闻_齐鲁网
贷款流程方面,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根据贷款“一件事”办理要求,向市公积金中心或受托银行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贷款受理岗、复核岗应当对借款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等相关人员的个人资产信用等情况进行审查。准予贷款的,受托银行与借款人、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