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未届出资期限股权的股东能否“金蝉脱壳”?法院:原股东应对...
因此,在新《公司法》缩短认缴出资期限的背景下,股东应及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股权交易中的受让人应当“慎思明辨”,审查并督促原股东完成实缴出资。发生纠纷时,公司债权人可要求公司和未出资到位的股东清偿债务,如果股东将未实际出资的股权进行过一次或多次转让,还可以向转让前的原股东以及其前一手转让人主张...
公司未实缴可以转让吗?
如果股东的出资期限已经到期,但股东仍未完成实缴出资,此时该股东的行为属于瑕疵出资。这种情况下的股权转让,原股东仍需对公司承担出资义务,并且如果公司有债务不能清偿,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同时,受让人如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
转让未届出资期限股权的股东能否“金蝉脱壳”?
因此,在新《公司法》缩短认缴出资期限的背景下,股东应及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股权交易中的受让人应当“慎思明辨”,审查并督促原股东完成实缴出资。发生纠纷时,公司债权人可要求公司和未出资到位的股东清偿债务,如果股东将未实际出资的股权进行过一次或多次转让,还可以向转让前的原股东以及其前一手转让人主张...
最新判例:未实缴出资,历次转让股东均应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未届期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由受让人承担,转让人承担补充责任。??裁判结果海淀法院经审理后判...
最高法院:股权未完成实缴便转让,能否追加受让人为被执行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十八条规定精神,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股东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受让人应当与转让人就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向债权人连带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新《公司法》下,以前未实缴的公司怎么办?减资、股权转让、注销,选...
需要区分个人股东减资和法人股东减资(www.e993.com)2024年11月9日。(一)个人股东减资撤资1、撤资收回金额>投资成本需要交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注意:(1)股权收入是全口径收入,既包括股权转让价款,也包括赔偿金、违约金等价外收入。
《公司法》修订对PE行业的影响与应对——私募股权基金募投管退篇
如果私募基金拟对被投企业进行分阶段出资,则我们建议私募基金尽量采取分阶段认缴出资或者分阶段受让股权的投资模式,避免因一次性认缴全部出资或取得全部股权但实际上分期实缴而产生的认缴但未实缴部分出资加速到期的风险。最后,我们建议在投资协议中对被投企业创始股东按期足额实缴出资的期限的约定和保证应涵盖出资加速...
出资期限还未到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对公司债务能否免责?
宣判后,开源公司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该判决现已生效。法官说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
嘉兴股权律师林长宇:股东转让未实缴出资股权的责任承担
1、超出认缴期限未实缴出资(已届期出资)的股权转让《〈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后的出资责任归属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依据该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
入库案例:“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股权转让后继受股东追偿...
即使“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瑕疵股权经多次转让,公司或债权人有权要求知道或应当知道股权存在瑕疵的全部继受股东承担资本填补的连带责任。根据连带责任内部求偿原理,已承担责任的继受股东有权追偿。继受股东追偿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行使要件:一是继受瑕疵股权的股东履行了资本填补连带义务导致共同免责,二是继受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