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假“离婚证”以夫妻共同房产办理抵押贷款,银行能否取得抵押权?
2011年12月,刘某购得甲房产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2020年9月,刘某通过回迁安置取得乙房产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下面一起来看@滕州法院的案例吧~网页链接
房产纠纷大揭秘:夫妻离婚,一方称亲属购房有贡献求多分
-意见:对离婚财产中涉及我行贷款及相关担保权益,在我行对借款人享有的合法债权担保权未获得全部清偿前,不同意解除抵押等方式放弃担保权利,仍有权对借款人及抵押物主张债权、抵押权及其他合法约定的担保权利。二、法院查明事实-秦海先生与孙悦女士于1991年5月8日登记结婚。-2001年2月26日...
一方婚前所有的房产,婚后约定归另一方所有或者共同共有,能否被撤销?
男女双方婚前协议约定,男方贷款方式取得房产,男方同意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产权证加上女方名字,乙方有50%产权。后离婚时男方主张撤销。判决: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依据法律规定,婚前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虽然婚前约定曲某...
夫妻离婚,房屋生变:一方私自出售约定归对方的房
1.原告所述双方关系、结婚、离婚时间属实,离婚协议内容属实,涉案房屋情况属实。2.在2011年之前,具体时间记不清了,被告向某银行用涉案房屋办理抵押贷款80万元,贷款用于投资经营公司。办理抵押贷款时没有告诉原告,原告并不知情。3.随后每月要偿还利息,但因手头紧,故被告找到北京M公司用该房屋办房产抵押贷款,...
夫妻离婚后如何处理共同贷款问题?
-银行沟通:与银行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告知银行离婚情况,并寻求银行的帮助和建议。总之,夫妻离婚后的共同贷款处理是一个复杂且敏感的问题,需要夫妻双方理性对待,通过协商、法律咨询和银行沟通等多种方式,寻求最佳解决方案。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夫妻离婚后的共同贷款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选择最适合双方情况的...
【以案释法】协议离婚后,一方未按约办理房产过户怎么办?
本案中,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明确约定登记为双方共同共有的案涉房屋归刘某个人所有,该约定未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另查明案涉房屋的贷款已经清偿完毕,无查封、无抵押,过户条件已成就,张某应当履行协助办理过户义务。故对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
协议离婚后对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怎么办?法院判了!
本案中,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明确约定登记为双方共同共有的案涉房屋归林某个人所有,该约定未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另查明案涉房屋的贷款已经清偿完毕,无查封、无抵押,过户条件已成就,小雅应当履行协助办理过户义务。故对原告林某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小雅经本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并不影响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
离婚时房产无法过户,怎么办?
2、申请法院调解或裁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或直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将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3、解除法律限制:对于存在抵押、查封等问题的房产,应先解决相关问题,如还清贷款、解除查封等,以便顺利办理过户手续。4、修正房产登记信息:如果房产登记信息有误,应及时向房产管理部门...
离婚后房产未变更登记,能否排除执行?
其次,该房产系采用按揭贷款方式购买,庞某某与田某某离婚时该房屋按揭贷款尚未全部偿还,仍处于抵押状态,庞某某在未全部清偿按揭贷款并办理解押的情况下无法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庞某某为此协商田某某在县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对此,不能认定庞某某对未办理过户登记存在主观过错,该情形属于非因庞某某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转移...
夫妻婚内签署的房屋分配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履行怎么办
2.对于案涉房屋购买时原始价值的份额,应当以双方实际出资为准。一审法院对于双方实际出资的事实认定有误。在一审法院认定为周女士出资的款项中,有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部分为使用秦先生个人婚前H号房屋(以下简称H号房屋)出售款偿还的借款,还有的是以秦先生婚前H号房屋抵押所得贷款,后用H号房屋出售款偿还,故其中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