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原告本人不到庭,该怎么办?
如果确有无法到庭的客观事由,应该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可以与双方沟通依法延期处理。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以案说法】离婚案件中,能否出现夫妻二人以外的被告或者第三人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
民间借贷起诉法院已立案,但被告不还钱也不接电话更不露面,还能...
所以,认真查找对方的财产线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只需要自己提供等值的财产作为担保,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了。如果自己实在没有钱,也可以通过购买保单的形式作担保,花小钱便可办成。将被告的财产查封后,当你胜诉的时候,被告还是消极对待,你才可以第一时间申请强制执行,实现自己的债权。结语被告采取什么态度不重...
【城事】法院干警帮助乌兰察布一居民办理离婚纠纷立案手续!被告于...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帮我们解决了当下困难,法院上门立案服务很贴心”赵某的母亲连连对法院干警表示感谢。察右后旗人民法院将坚持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实到司法服务中去,积极拓宽司法服务渠道,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简报组廉晓佳供稿)·END·编辑|集宁佰事通??来源|察右...
【法院微提醒】离婚协议约定房屋赠与子女,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但是受赠子女非离婚协议的当事人,仅系赠与条款的受益人,并无独立的给付请求权,其作为原告诉请夫妻一方履行给付义务的,应当驳回起诉。(案例一,二审以主体不适格改判驳回子女的诉求)另一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涉及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房产处理等多方面内容构成一个整体,其离婚协议中的赠与约定不同于普通的财产...
【以案说法】离婚诉讼前以明显低价出售夫妻共有房产,法院怎么判?
经审理,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作出判决:准予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离婚;被告刘某给付原告王某财产折价款14万元(20万元*70%)(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被告刘某不服提出上诉。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刘某不服提出上诉。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徐翔离婚案判了!法院对离婚不支持,妻子曾要求分割100多亿财产
法院:被告已刑满释放,导致感情问题的原因已消除据红星资本局报道,4月5日午间,应莹向记者出示了法院的判决书。判决书显示:从原告(应莹)的角度看,被告(徐翔)入狱后,双方因客观原因无法共同生活,原告即将自己需要独自处理各种生活事务、承担较大社会压力归结为夫妻感情破裂,从而提出离婚诉请。从被告的角度...
女子离婚后婆婆向其索要10万带孙费,法院:不支持
2021年,李某将姚某诉至法院,以被告姚某承认由其照顾孩子、接送孩子上学放学、被告及苏某因工作原因没时间照顾孩子自己实际抚养孩子、被告承认原告没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及自己已经60周岁、常年抚养孙女应得到经济补偿为由,主张被告应向其支付照顾孙女的经济补偿100000元。
【微普法】最新版离婚诉讼一本通来了!
1.离婚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答:应适用“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如存在被告离开住所地超一年等特殊情形,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
山东一已婚男伪造离婚证向情人“表真心”,法院:判刑6个月
近日,山东临沂罗庄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案件。2016年10月,被告人孙某国在与杨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周某进行男女交往。为获取对方信任,被告人孙某国谎称离婚后就会与周某结婚,并通过他人伪造了一份离婚证向周某“表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