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担保”也会“过期”?
孙某仅在借条担保人处签字,未约定保证方式。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孙某应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双方亦未约定保证期间。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借条中明确了主债务履行期限为2022年11月28日,故保证期间为2022年11月28日起...
【以案说法】“担保”也会“过期”?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
在他人借条上签字算不算担保?
在日常生活中,轻易不要在他人欠条上签署自己姓名。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若没有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时,一定要注明其“见证人”身份;若是在有“担保”“保证”等带有担保性质字样处签字的,其签字的行为应视为其作为借贷关系的担保人,在债权人起诉要求其对债务人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时,其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故在他人欠条上...
问法热线丨在借条下方签字,一定被认定为保证人吗?聚焦借贷纠纷...
如果涉及违法行为,则不能出借,同时,要问清楚对方的借款期限、还款计划、还款方式,甚至是否有备用还款方式,并约定还款利息、违约责任等,最好能要求对方提供财产担保或者担保人,如果用房产、汽车等担保,一定要做好抵押登记,确保自己的优先受偿权合法有效。
在别人的借条上签字但未注明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吗?
如果要求他人担保,最好签订担保合同或在借条或借款合同中设定担保条款,就担保债权、范围、责任等做出明确约定,即使没有条件或不便签订担保合同的,也要在借款合同或借条等借款凭证中注明某某人自愿就该借款提供担保。陈欣敏律师补充:保证的范围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
借款合同范本(附借条范本)
担保人:年月日借条为,现收到(身份证号:...)以现金出借的¥90000.00元(人民币玖万元整),借期陆个月,月利率2%(百分之贰),年月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www.e993.com)2024年11月28日。如到期未还清,愿承担出借人通过诉讼等方式追讨借款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保函费、保全费等其他费用。若因本借款发生争议,由出借方所在地...
借条怎么写才“完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是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而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当事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3年诉讼时效从宽限期届满日开始计算。因此大家要注意,要么就别约定借款期限。如果约定了,期限到了之后,应注意3年诉讼时效。如果3年诉讼时效快过了,就要及时采取措施,通过书面等形式向对...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92条实务问答(一)|债权|约定|贷款人|担保人|借款...
答:借款过程中,有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借款债务提供保证时,应当在借条明确写明“保证人某某为借款人某某的前述借款本金、利息及债权人为追索债权所产生的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从前述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年”。09、借贷案件诉讼调解或执行调解过程中是否可以追加案外人作为担保人?
最高检发布第二批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某滨集团到期未偿还贷款,某航小贷公司将朱某、侯某辉、程某分别诉至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朱某、侯某辉、程某三人偿还借款本息;某航小贷公司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担保人某滨集团、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案涉抵押物公建...
“过期”的保证人还要承担责任吗?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过期”的保证人还要承担责任吗?点击蓝字关注我们现实生活中,为熟人“担保”借款的情况并不鲜见。手里拿着有担保人签字的借条,本以为多一份保障,但保证也是有“期限”的。近日,旌德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过了保证期间后起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法院判决驳回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