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时刻 | 被执行人为公司但查无可供执行财产时,该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由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执行人某公司的股东有且仅...
一人公司的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对此作出了规定,股东需要对其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承担举证责任,即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若一人股东不能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独立时,推定一人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此提醒,作为一人公司的股东,务必要做到自己财产与公司财产完全独立,不要混用账户,...
套现8亿,精达股份控股股东离场,华安财险重返第一大股东“宝座”?
由李光荣掌舵的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安财险”),大失去特种电磁线制造企业精达股份(600577.SH)第一大股东“宝座”11年后,将被动成为单一第一大股东。精达股份10月9日公告称,控股股东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特华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乔晓辉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6...
海量财经丨精达股份被套现8亿元 公司将无控股股东
精达股份称,公司于10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特华投资的通知,特华投资与乔晓辉于10月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1.7亿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06%)以每股4.72元的价格转让给乔晓辉。据悉,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实施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由特华投资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学习| 新修订《公司法》百问百答
(5)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股东需提前出资;(6)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无需其他股东同意,书面通知即可;(7)转让未实际出资的股权需要对受让人出资义务承担补充责任;(8)董事会或者董事承担催缴股东出资的法定义务;(9)股东拒不缴纳出资的,将丧失股东权利;
新公司法实务问答一
一、公司的注册资本额能否作为认定其受损最大数额的依据?答:公司的注册资本额不能作为认定其受损最大额度的依据(www.e993.com)2024年10月17日。根据新公司法(即2023年修订后的公司法,下同)第3条第1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及第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
大股东占用资金损害上市公司法人财产权
大股东占用资金损害上市公司法人财产权转自:贝壳财经10月31日,深交所做出对凯伦股份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原因是凯伦股份实控人、董事长授意其控制的控股股东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笔者认为,应从根本上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经查明,控股股东凯伦控股2021年度日最高占用余额16450万元,2022...
最高院大法官关于适用新《公司法》的36条意见
??如果公司成立时股东未出资,后对公司形成债权,在公司有偿债能力的情况下,对所有债权均能还清,以抵销方式对出资债权的清偿不发生利益冲突,故可抵销。但要警惕大股东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以虚构的债权抵销出资,逃避出资义务。应由股东承担举证责任,并有充分证明才予以认定。
股权的双重维度及其保护
笔者认为,股东的出资标识随着公司的设立完成了第一次变形,表现为以债权为内核的财产。在随后的公司内部运行中,该出资标识因公司制度设计而完成了第二次变形,隐去其财产属性,表现为与出资事实相关联的表决权。在公司设立之后,用公司法人理论似乎可以更准确地解释公司治理:公司内部事务不再是基于合同关系的市场行为,而是...
刘贵祥:关于新公司法适用中的若干问题(上)
股东是否履行出资义务,在货币出资情况下容易判断,但在非货币出资情况下要复杂得多,存在判断上的困难。比如,对出资财产未作评估,以无权处分的财产出资,以犯罪所得财产出资,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不动产出资而未办理公司权属登记,等等。为此,原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对统一裁判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