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澡间私接电线导致祖孙二人触电身亡 家属起诉电力公司索赔未获...
因此,在该案中,基于原告家庭的用电情况,电力公司并非必须为案涉电表箱安装中级保护,且中级保护的功能也并非如原告所认识的那样会起到防止漏电的作用。电力公司善尽义务,不当接电后果自负法院认为低压触电情形属于一般侵权,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于供电方已经在变压器下方安装剩余电流总保护器,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国网湖南电力解读新《供电营业规则》
确定向用户收取电费的方式”改为“可以与用户协商确定收取电费的方式”,将交费期限和方式由“供电企业规定”改为“双方约定”;在第九十七条“电力运行事故责任”、第九十八条“电压质量责任”、第九十九条“频率质量责任”、第一百条“电费滞纳责任”中,以及第一百零一条“用户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正常...
新《供电营业规则》解读丨新《供电营业规则》集中体现了供用电...
确定向用户收取电费的方式”改为“可以与用户协商确定收取电费的方式”,将交费期限和方式由“供电企业规定”改为“双方约定”;在第九十七条“电力运行事故责任”、第九十八条“电压质量责任”、第九十九条“频率质量责任”、第一百条“电费滞纳责任”中,以及第一百零一条“用户危害供用电安全、...
【逢四说法】私接电线导致触电身亡,责任谁来担?
受害人家属即本案原告马先生、郝先生等人将电力公司诉至法院,称电力公司违反法律和国家标准,没有在其电表箱安装漏电保护器,导致了马女士和小杨触电身亡,因而要求电力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被告电力公司辩称,电力公司对于马女士及小杨的死亡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原来,原告家庭为了便于淋浴,私自...
新知|私接电线导致触电身亡责任谁来担?
电力公司已尽义务不当接电后果自负法院认为低压触电情形属于一般侵权,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于供电方已经在变压器下方安装剩余电流总保护器,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受害人触电死亡的发生不存在过错,故不应承担责任。导致受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系用电方私自接电且未按照规程要求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且所涉事故线路产权...
【以案释法】私接电线导致触电身亡,责任谁来担?
受害人家属即本案原告马先生、郝先生等人将电力公司诉至法院,称电力公司违反法律和国家标准,没有在其电表箱安装漏电保护器,导致了马女士和小杨触电身亡,因而要求电力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www.e993.com)2024年7月25日。被告电力公司辩称,电力公司对于马女士及小杨的死亡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原来,原告家庭为了便于淋浴,私自...
黄河口普法|法安东电 “营”造法治
因用户自身过错造成损害的,电力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笫三人造成损害的,电力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电力运行事故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电力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用户自身的过错。王某系在家做饭由于电饭锅漏电导致其触电,其触电与供电公...
私接电线导致洗澡时触电身亡,家属起诉电力公司未获法院支持
法院:电力公司已尽义务,不当接电后果自负法院经审理认为,低压触电情形属于一般侵权,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于供电方已经在变压器下方安装剩余电流总保护器,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受害人触电死亡的发生不存在过错,故不应承担责任。导致受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系用电方私自接电且未按照规程要求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且所...
国家发展改革委:《供电营业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是修改了与法律法规不一致或相抵触的有关内容。如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调整了变更或解除供用电合同、中止供电程序、家用电器损坏处理、违约责任以及第三人过错给供电企业或者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等方面内容的表述,充分体现供电企业、电力用户作为供用电双方平等的民事主体地位。
维修断电导致虾农损失惨重,能否以“紧急避险”主张免责?丨法眼观澜
由于不可抗力、第三人过错造成电力设备处于严重安全隐患(未断电)状态下,供电企业通常会为了提高整个电网供电可靠性,维持更多用户正常安全用电而进行断电抢修,期间,就必然需要对故障点范围内的小部分用户进行临时停电。目前,鉴于带电作业的高危险性决定了带电作业实施范围的局限性,多数情况下,都不适用带电作业。如此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