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拿到征地补偿款
其间,该村妇女柳女士等6人相继外嫁,但户籍并未迁出。甲村不仅未给柳女士等6人分得土地,还将她们原来承包的土地收回并重新发包确权到户。2009年,甲村的部分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用于市政建设,村民们都分到相应的土地补偿款,柳女士等6人却未拿到补偿款。2009年底,柳女士等6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有关部门受...
农村外嫁女胜诉,获赔2万元土地补偿款
根据“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即使黄女士的户口迁出,也不应影响她的土地权益。而且,在户口迁出后,黄女士并没有在夫家享受土地确权政策,也不存在双重获利的情况。因为村委会在实际分配确权地时,没有分配属于黄女士个人的1.38亩土地,所以村委会应该赔偿黄女士未发放土地的损失。对于补偿期间,因针对1.38...
“外嫁女”不能获得土地使用权?检察机关抗诉纠正错误行政裁定
最高检表示,“外嫁女”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据房地一体原则,在房屋自然存续期间,可以占用宅基地并办理确权登记,成为宅基地的权利人。行政机关仅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颁发土地使用证,侵犯了“外嫁女”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以“外嫁女”与被诉宅基地登记行为不存在利害关系为由驳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进行监督...
蒙城法院:外嫁女是否享有原村土地承包
亳州中院近日,蒙城县人民法院小涧法庭审结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有效保护了农村“外嫁女”土地承包权益。1994年分地时,当时郁某家包含郁某、郁某哥哥有五口人;后郁某出嫁外村,户口迁至夫家,但未在户口迁入地分得承包地。2016年,村委会与郁某哥哥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将郁某名下土地发包给其哥哥,并进行了确...
农村外嫁女好消息:新规出台防止“两头空”,土地权益更有保障!
新的法律出台以后,农村外嫁女的土地等权益将会得到明确的保障。至于说外嫁女的村集体成员身份的确定,不能简单地以是否出嫁为标准,而要结合户籍、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义务关系等综合认定。相信新规生效以后,农村外嫁女“两头空”的问题将会得到解决,随意侵害外嫁女权益的行为也将会得到有效遏制。
一名“外嫁女”的维权路
因此,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支某柱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主要证据不足,依法应予以撤销(www.e993.com)2024年11月4日。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支某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3年3月6日,某市中级法院作出行政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检察官说法依法保障“外嫁女”合法权益农村宅基地具有严格的身份性、从属性、无偿使用性、福利性等...
时隔六年,“外嫁女”拿到了土地征收补偿款
“时隔六年,我们终于拿到了土地补偿款。”近日,拿到土地征收补偿款后的曹某,专程来到湖南省长沙县检察院向办案检察官表达感谢。2018年2月,长沙县某镇某村民小组召开土地征收费分配方案代表大会,约定“外嫁女”户口已迁出,离婚后又迁入本组的不得参与组集体资产分配。会后,该村组分三次按人均合计16.65万元进行集体...
“外嫁女”诉宅基地使用权被侵犯遭法院驳回,检察机关抗诉
最高检表示,“外嫁女”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据房地一体原则,在房屋自然存续期间,可以占用宅基地并办理确权登记,成为宅基地的权利人。行政机关仅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颁发土地使用证,侵犯了“外嫁女”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以“外嫁女”与被诉宅基地登记行为不存在利害关系为由驳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进行监督...
检察机关抗诉监督保障“外嫁女”宅基地使用权
“外嫁女”起诉行政机关侵犯其宅基地使用权,法院以其户口迁出不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获得案涉土地使用权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抗诉并获采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5月28日,最高检发布4件生效行政裁判监督指导性案例,“支某兰诉山东省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诉讼监督案”入选。
保障“外嫁女”因继承房屋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外嫁女”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据房地一体原则,在房屋自然存续期间,可以占用宅基地并办理确权登记,成为宅基地的权利人。行政机关仅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颁发土地使用证,侵犯了“外嫁女”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以“外嫁女”与被诉宅基地登记行为不存在利害关系为由驳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进行监督,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