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消防条例》11月9日起施行,明确电动自行车禁止事项,附全文→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活动和相关应急救援工作。第三条消防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营业场所,健身,培训场所的消防开业检和消电检一样吗?
营业场所、健身及培训场所的消防开业检和消电检并不完全相同,但它们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和相互补充的作用。消防开业检消防开业检通常是指在商业活动开展之前,为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对场所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火灾报警系统等进行全面的检查。这一检查是为了确保在营业过程中,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场所内的消防设施...
深化赋能“两张网”,上海消防有妙招
结合全市“一网通办”改革,市消防救援总队大力提高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事项和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等消防政务服务水平。开业检查首批纳入市“一网通办”体系,形成“一网通办”统一受理、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办理的线上“一站式”流程,全市开业检查网办率达99%,并被纳入上海市“高效办成一件事”“...
关于推行公众聚集场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并联...
(二)现场查验。对于符合并联办理的项目住建部门、消防部门提前介入,共同按照约定的时间到场开展现场评定(检查),现场评定(检查)中,对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共同涉及的检查事项,由住建部门、消防部门按照各自的评定细则、检查规则和现场抽样查看、测量、设施及系统功能测试相关要求,共同开展现场评定(检查),共同确定...
北京消防今起实施六项优化措施 针对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一是优化审批政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含)以下的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可不办理消防安全检查。申请人主动申请办理的,消防救援部门应当予以受理。二是精简申请材料。对于可通过数据调取方式获取营业执照、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救援部门受理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三是推行“...
北京:优化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
一是优化审批政策(www.e993.com)2024年11月6日。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含本数)以下的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可不办理消防安全检查。申请人主动申请办理的,消防救援部门应当予以受理。二是精简申请材料。对于可以通过数据调取方式获取营业执照、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救援部门受理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三...
厅局长接话活动预告|省消防救援总队咨询热点问答
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企业、群众服务体验,海南12345热线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展专场接话活动,集中听取、解答社会各界、企业和群众来电反映的问题及诉求。具体安排如下,欢迎您的参与。一、接话时间8月23日(周五)上午9:30-11:30二、接话领导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张刚各市、县消防救援...
隐患曝光① || 这些单位(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处置措施:该行为违反了《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大队对该场所进行立案查处。单位名称:向往的烤肉店存在问题1:厨房内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存在问题2:厨房使用三通燃气管道连接。存在问题3:大厅使用的燃气灶具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
关于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告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依法对投入使用、营业前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或核查。二、许可范围场所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含本数)的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会操作使用消防器材,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