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司法第88条,债权人能起诉转让认缴股权老股东,不能追加!
第1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加没有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原股东”为被执行人。第17条和第19条,均指的是出资期限届满后,股东未履行义务的情况,不包括出资期限尚未届满股权转让认缴出资的情况。由此来看,第17条规定的是持股期间出资期限届满的现股东,第19条规定的是瑕疵股权转让的原股东,均不包括未届期...
暂缓适用的新《公司法》第 88 条,没法平衡股东与债权人利益吗?
新《公司法》新增第88条第1款未届期限股权转让后的责任承担规则,弥合了债权保护的空隙,受让人一律承担转让后的出资责任,转让人承担补充责任具有“次位性”,该制度创新体现出立法者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价值倾向,既保障了公司资本的充实和稳定性,
一人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股权受让方对受让之前公司债务是否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内部股权、资本变更不影响其主体资格,相应的权利义务应由变更后的主体概括承受。股东受让一人公司后,对其非经营期间的债务,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时,应对公司债务向债...
转让未届实缴期股权引发纠纷的法律分析及应对
2、债权人对B企业因工程建设形成债权的时间,晚于A公司将所持股权溢价转让给B企业大股东贾总的时间,受让A公司所持股权后,B企业大股东贾总未能及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使债权人对B企业偿债能力产生了误导,由此与其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即债权人对B企业大股东贾总补足出资进而增强B企业偿付能力存在信赖利益,但对早已完成股...
对上市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启示!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2023...
对于合并报表中已抵销的对子公司债权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不能错误地认定为非经常性损失。对于公司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变化导致递延所得税适用税率变化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不应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对于重大资产重组聘请中介机构支付的费用、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导致的当期折旧费用变化金额等,不应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给股东带来恐慌
2.转让股权时公司负有债务,但未达到对债权人不能清偿的地步;3.转让股权的股东并不是为了逃避债务;4.股东转让股权有没有考察受让人出资能力的义务,无义务为何要承担责任;5.债权形成时间与股权转让时间的关系;6.原公司法认缴制下的股东期限利益如何对待;...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占用整改完成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截至2024年11月7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合计金额14.57亿元。至此,上述由重整投资人代偿的21,987.20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2、剩余266,285.38万元资金占用,由红太阳股份将因资金占用所形成的对资金占用方(即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应收债权266,285.38万元作为破产财产(即:偿债资源),向享...
如意集团:子公司温州庄吉重整完成股权过户工商变更,公司不再持股
金融界10月22日消息,如意集团(002193)“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温州庄吉服饰有限公司的债权人苏州市苏侠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尚有挽救价值为由,向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对温州庄吉进行重整。平阳法院裁定自2023年10月8日起对温州庄吉进行重整,并于2024年6月裁定批准其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近日,温...
供销大集:易生大集股权变更已完成,半年报预告考虑影响,负债计提...
⑴易生大集工商股权变更已于6月底完成,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于股权变更完成当期进行了相关会计处理,公司2024年7月10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已考虑此事项的影响。⑵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相关内容请参阅公司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⑶公司正在积极协调推进业绩承诺...
《公司法》修订对PE行业的影响与应对——私募股权基金募投管退篇
制度发生三点变化:首先,一旦被投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触发被投企业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其次,除被投企业债权人外,被投企业自身也有权要求私募基金投资人提前出资;其三,股东的责任形式由对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变更为对被投企业的出资责任,这也意味着,股东的提前出资归属于被投企业,并可能由被投企业的全部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