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分包理得清,讨薪公道自在人心!——文昌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
王某一年后仍没拿到工资,于是起诉项目总包被告一某公司和分包被告二李某。但本案中,原告王某只和包工头张某有口头约定,与总包被告一某公司和分包被告二李某没有直接接触,被告一某公司在结算单上用的公章有误,仅有的证据可以支持原告王某向包工头张某要工资,不够证明他和两个被告的关系。达成共识,分包自愿承担工...
背靠背条款不可能履行,分包人可直接向总包主张支付工程欠款
1、对于总承包人:在启动对发包人的破产申请程序时,应当综合考虑,发包人破产对背靠背条款履行的影响,评估下游分包商提起工程欠款之诉的可能性。发包人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下,对于工程欠款需要及时进行债权申报,否则,除背靠背条款不能履行、需直接向分包人付款的风险外,也存在被法院认定为怠于向发包人主张权利、需直接...
包工头拖欠工资,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需要担责吗
因此,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责任。根据该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本案中,甲工程公司及乙建筑公司分别作为案涉工程项目的总发包方和分包方,将部分工程项目...
通报总包与分包协同配合等7方面典型问题
会上,华北监督站通报了近年来对设计院和工程总承包单位监督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包括总包与分包协同配合、设计技术审查独立性、分级分类采购质量管理、多阶段验收有机结合等7方面,要求各单位进一步推进深入整改。各参会单位代表围绕典型问题整改措施、设备产业链突出问题及应对措施等进行了汇报交流,并对进一步强化核安全设备...
【案例评析】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要不要承担...
■莒南法院: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要不要承担责任?法院判了!2020年4月2日,甲公司承包一处住宅楼建设工程,2020年7月7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将案涉工程中的外墙保温工程发包给乙公司,同年8月26日,乙公司与李某签订施工合同,将案涉工程以包清工的方式发包给李某。原告王某等5人受...
能否以业主未付工程款为由 总包方拒付工程款2024-08-2-115-001
在工程验收合格且已交付使用的情况下,不能以业主支付工程价款为付款前提的约定条款作为总包方向分包方拒绝履行付款义务的抗辩理由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合同约定以第三方业主支付工程款等作为付款前提条件的,当建设工程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且已交付使用,且第三方业主因进入破产程序导致能否及时足额支付总包方工程款出现...
总包资质能否涵盖拆除工程?揭秘行业内的秘密!
5.总包与分包协调管理在实际项目中,总包承包商通常会委托各个专业分包商来完成不同的施工任务。对于拆除工程,总包承包商可以与拥有专项施工资质的分包商进行协调管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总体而言,总包资质并不涵盖拆除工程。在开展拆除业务时,企业需要申请相应的专项施工资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实际项目中,可以通过...
EPC合同中的非主体工程可以分包
EPC模式的工程总承包既包括工程的设计,也包括工程的施工,投标主体一般仅有设计资质或仅有施工资质,因此EPC模式存在联合体投标的情况,即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投标、分别负责设计和施工,也存在本案的情况即由设计单位投标后与业主再进行共同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中标后是否可以再就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的问题,目前...
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领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治理工作的通知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建设工程领域转包、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深化招投标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加强招投标阶段事前防控、项目实施事中管控和事后惩处,构建防范、打击转包、违法分包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江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领域转包违法分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建设工程领域转包、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深化招投标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加强招投标阶段事前防控、项目实施事中管控和事后惩处,构建防范、打击转包、违法分包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