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金明:“毒地”案频发:企业需关注哪些重点土壤污染问题(上)
因此,本条参照民事主体变更后民事义务承继的规则,对土壤污染责任人变更后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义务的承继作出明确规定。”但是,笔者注意到,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解读与适用手册》倾向于认为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责任属于以民事责任为主,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但兼具行政责任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十二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公众健康风险、生态风险和科学技术水平,并按照土地用途,制定国家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建设。省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对国家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
土地变更为住宅用地前应调查土壤污染状况
在草案二审稿修改过程中,有的常委会委员、地方、专家和社会公众提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直接涉及人居安全,应当加强准入管理,确保土地开发利用前符合用地要求。对此,在建设用地管理上,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详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三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的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治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石漠化、地面沉降以及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体富营养化、水源枯竭、种源灭绝等生态失调现象,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县级、乡级人民政府...
新法速递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噪声等专项污染防治法律,以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批、执行以及与排污许可相关的监督管理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辽宁营口:“一住两公”土壤污染用地相关知识走进房交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一住两公”用地的土壤安全与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是房企对购房居民的“保证书”,也是购房居民买房的“定心丸”(www.e993.com)2024年12月19日。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实施修复的,情节严重的,其行为属于基础...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
2018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十三五”期末,全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十四五”时期,我国继续坚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2023年,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
吕梁市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项目公开招标的采购公告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晋环办函〔2023〕2号)有关要求,对吕梁市纳入优先监管地块清单的企业地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开展重点监测,初步确定地块污染状况和污染物种类,并提交成果文件;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市级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为下一步...
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法规司有关负责人就《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有关...
2019年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名录》)出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开始实施,并增加了登记管理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先后制修订发布,均明确提出了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