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一男子以“择校”为幌子诈骗被判刑
谎称“有门路读名校”的诈骗案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陈某与被害人沙某是朋友在一次闲谈中沙某提起她的孩子明年就要上学了想入读某学校但不知道能不能顺利通过“摇号”陈某随即提出可以帮忙“找找关系、托托人”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沙某先后通过微信给陈某转...
缓刑期间又犯案!宜昌王某被判8年6个月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并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6月21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违法所得全部发还被害人。相关新闻以侵害法益为标...
【刑有说法】未成年诈骗犯罪又帮信,“法律脆皮学生”该如何提高...
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
“诈骗罪”+“帮信罪” 数罪并罚终获刑
小王是一名学生,为了一己私利躲在幕后做“军师”,既犯了“诈骗罪”又犯了“帮信罪”,最终获刑,大好前程蒙上污点,令人惋惜。案件回顾:“诈骗罪”2022年3月至4月间,被告人小王在某社交软件上冒充女性与陌生男子聊天,借机添加对方微信,以承诺与对方交朋友为由,让对方向其转账、发红包,为其购买物品。聊天期间,...
一年多诈骗600余人1.5亿元,396名被告人被判刑!起底跨境电信网络...
近日,经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吴某等4人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三年,他们是以葛某为首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的最后一批被告人。 葛某诈骗集团在一年多时间内先后诈骗600余人共计1.5亿元。2021年10月至今年3月,经金华市两级检察院陆续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诈骗犯罪集团组织者、骨干...
人民法院案例库关于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裁判观点
对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以诈骗罪共犯论处的情形杨某石诈骗案裁判要旨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被称为“百罪之源”(www.e993.com)2024年9月21日。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贩卖给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为实施精准诈骗提供了条件,进而形成上游非法收集、中游代理商转手倒卖、下游诈骗犯罪非法利用的黑灰产业链。对此,应当坚持全链条惩治,切...
为赚好处费,两名18岁学生替诈骗分子搭建语音中转“桥梁”获刑
根据各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具有坦白、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并结合其退赃、悔罪表现、对于社会危害程度及自身年纪等因素,上海虹口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孙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
两学生用两部手机替诈骗团伙搭建语音中转“桥梁”,还指使同学帮忙...
根据各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具有坦白、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并结合其退赃、悔罪表现、对于社会危害程度及自身年纪等因素,虹口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孙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吉安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峡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林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搭建“GOIP”设备提供帮助,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宋某林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林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所在犯罪集团、犯罪团伙的犯罪数额均难以查证,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年内出境赴境外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者多次出境赴境外犯罪窝点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