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型诈骗罪的认定
一、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的区别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借贷式诈骗与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在表现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是以借款为名转移财产、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等等。本案中,罗某就主...
北京刑事律师:民间借贷中拆东墙补西墙是否构成诈骗罪?
拆东墙补西墙、借新还旧的情况在诈骗类案件,包括诈骗案、合同诈骗案、贷款诈骗案以及集资诈骗案等,往往都有出现。但拆东墙补西墙、借新还旧本身不是法律规定的诈骗犯罪情形。以合同诈骗犯罪为例,刑法第224条规定的诈骗情形包括:(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
企业家喊冤案例之五:因无法归还公司的民间借贷而被判诈骗罪
一审刑事判决认定:2019年以来,被告人陈彤在负有大额高息民间借贷且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以获利高、回报好为诱饵,通过伪造聊天记录、保密合同等方式,虚构信用卡套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拍卖等事由,多次骗取被害人高洪2697万元,并将所得钱款用于偿还其他高息借贷等用途。2021年5月10日,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陈彤,并查扣手机...
民间借贷变诈骗 好友借钱需谨慎
其间,韩某累计向侯某骗取420万余元。判决今年7月16日,经民和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以被告人韩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被告人韩某退赔被害人侯某经济损失420万余元。说法...
涉诈骗犯罪的民间借贷合同效力
2017年4月5日,检察院指控被告犯诈骗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4月19日,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经查,被告被追究刑事责任后未退赃,原告未能通过刑事追缴、追赃、退赔等程序追回自己的借款,故原告以民间借贷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还款。
民间借贷民事纠纷与借款型诈骗罪的交叉区分与认定
借贷型诈骗的认定是借贷型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方式,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www.e993.com)2024年11月28日。多表现为以借款之名转移财产,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等。01立案方面01立案条件...
“借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罪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被告人通常都是以民间借贷为名,而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间借贷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借贷式诈骗与正常的民间借贷应如何区分?一是行为人的意图。诈骗人主观上...
今日开庭 | 是民间借贷还是“套路贷”?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6月至7月,被告人老汪借民间借贷之名,以其妻子的名义先后向被害人小邓等5人放贷。其利用被害人急需用钱的心理,通过收取调查费、介绍费、砍头息等多种费用,以虚增贷款金额,制造虚假给付痕迹等多种方式设置“套路”,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关系,后借助诉讼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从事“套路贷”犯罪活动。
诈骗罪再审改判无罪-辩护意见|2020年最新最全无罪案例统计大全
案号:(2018)最高法刑再5号,耿某某诈骗罪案无罪辩护理由:本院再审开庭审理时,原审被告人耿某某辩称,本案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的刑事案件;代购桔子罐头是单位行为,与其个人无关;其没有虚构事实,有关电报没有伪造,请求再审宣告其无罪。耿某某的辩护人提出,耿某某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原审生效...
以刑民思维与体系解释精准认定合同诈骗行为
“非法占有目的”作为一种主观心理要素难以直接查证,只能借助各种外在事实加以推断,因此,有必要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规范内涵、形成时间以及认定标准加以厘清。核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关键要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璇刑法第224条明确规定,非法占有目的是合同诈骗罪的成立条件之一。一方面,理论和实践普遍认为,这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