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文龙|民法典中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之法律性质辨析
本文所讨论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系第二性的环境法律责任。另外,对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第59条第2款之规定,就其内容而言,系对民法典第1234条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和第1235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意涵之重申。故而本文对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研究系以民法典第1234条为主要分析对象。值得注意的是,通过条文分析发现第1234条所规...
紫金矿业因环境污染罪二审被判处罚金3000万
新华网福州5月4日电(记者郑良)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月4日的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福建省龙岩市中级法院刑事判决书,维持龙岩市新罗区法院对紫金矿业集团的一审判决: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根据龙岩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紫金矿业原副总裁陈家洪、紫金山...
污染环境罪罪过形式研究
张明楷教授在《污染环境罪的争议问题》一书中提出了以下观点:犯罪人的主观想法必须是故意,因其主观故意导致环境污染这一基本后果,不需要以损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为前提,对他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这些只要存在过失即可。[1](2)过失说。冯军等人在《污染环境罪若干问题探讨》中对污染环境行为进行了分析,...
热点新闻事件法律分析——污染环境罪
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论处。违反国家规定,主要是指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实施细则。
周光权:污染环境罪的关键问题 | 政治与法律202401
换言之,被告人违反了哪一项具体的“国家规定”,应当由控方履行说服责任。在有的污染环境案件中,公诉机关在提出指控时,并没有提供必要的规范依据去阐明被告人的行为究竟违反了哪一项具体的国家规定,并未履行法定的说服责任,该指控不能成立。本罪中的“违反国家规定”,特指在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
最高检:2019年至2023年,受理审查起诉污染环境类犯罪37465人
中新网1月31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31日举行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2019年至2023年,受理审查起诉污染环境类犯罪37465人(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其中,2023年比2019年下降11%。苗生明表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检察机关作为党...
法眼观澜 | 污染环境罪的特点及辩护思路
从《蓝皮书》的统计情况来看,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的涉案人员中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占比达到了34.07%,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占比也不在少数。因此对于企业管理人员而言,应当高度重视污染环境行为所带来的刑事责任风险,做好法律风险防范。4、刑事处罚的特点从统计数据来看,污染环境犯罪的整体量刑并不重,根据《蓝皮书》中列示的...
...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应某某、王某某、何某某、徐某某等污染环境案
被告人何某某、徐某1、徐某2违反国家规定,共同倾倒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被告单位上海某金属制品公司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委托其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被告人应某某、王某某系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告单位及五被告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予以确认。被告人应...
6·5世界环境日 | 黄骅法院发布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邓某等4人投资入股劈桶厂,提供资金支持和其他帮助,被告人李某负责劈桶厂的经营、管理,在本案中上述5人对造成环境污染的危害结果起到了重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主犯;被告人季某等6人作为劈桶厂的工人,处于从属、雇佣地位,应认定为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等7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行政管理人员对近年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有关内容的学习理解,增强执行能力,认真组织县区分局、局机关、直属各单位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2023年全系统683人报名参加学法考试,学法率、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