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架空层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擅改属侵权
美美公司则认为,案涉的架空层未计算在建筑公摊面积内,不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改造架空层的行为是美美公司对自己财产的处置,无需经过业主同意。另查明,案涉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全体业主共...
湖南湘潭:房企可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不含公摊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购买单套面积70平方米及以上或总价50万元及以上的存量商住公寓、酒店式公寓或其他非住宅商品房的业主,其子女可享受与该地区住宅同等的入学待遇,其中符合“一户一表”安装条件和建设标准的,由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燃气公司抄表到户后,用户可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不动产权证等证件申请,经核实确属居民居住自用的,可执行...
“取消公摊”会导致房价上涨吗?业内:公摊面积收益分配更关键
对于消费者来说,公摊面积是必要的,在购房时,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和值班警卫室及墙体等都属于共有面积(即“公摊面积”)。我国《民法典》第271条规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然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公摊...
好消息!取消“公摊面积”,这次是真的要来了?
部分小区的消防应急场所已经被属于公摊面积范围内,但业主依旧需要再次花费一笔不菲的金额购置车位,这显然存在重复公摊,又或者多次计价的嫌疑。取消公摊面积以后,公摊建筑所有权、使用权以及相关项目的透明度会更高,这对于业主来说也是一个好事。第三,避免公摊面积被物业牟利有人曾经做过一个计算,如果一个小区的公共...
沈阳业主质疑阳台和公摊面积收采暖费不合理
公摊面积、阳台和飘窗等赠送面积到底该不该交采暖费?对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称,保利白沙林语业主所在楼宇存在赠送阳台情况,且阳台已封闭在室内。根据沈房发2019(57)号文件,供热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基准,未记入《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面积...
一文讲清:关于小区地下车库的归属
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或者开发商已将建设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进住宅开发成本中,以及小区规划时,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使用(www.e993.com)2024年11月17日。依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这类地下车位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二是开发商独立建设类型。如果车位土地使用面积和建造成本没有纳入...
顶楼业主违建成风危险重重 小区居民投诉一年多无果:谁来为我们...
“小区顶楼属于全体小区业主共同共有的公共部分,应属于公摊面积范畴,由业主共同管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解释,依据《民法典》第271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顶楼属于非专有部分,属全体...
龙湖青云阙售楼处官方网站!真的彻底火了!地段绝佳,买就对了!
指凡是在规定范围内的房地产权,不论归谁所有,都必须按照登记办法的规定,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审查确认产权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发给《房地产产权证》。产权登记是房地产权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只有通过产权登记,才能对各类房地产权实施有效管理,并确定房地产权利。房地产登记时要对权利人、权利性质...
小区停车位,权利归谁所有?
产权停车位的所有权利归属开发商产权停车位,是指登记在开发商名下的停车位,该停车位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共建筑面积进行公摊(分摊给全体业主)的,在预售范围内的车位,开发商有权销售此类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
【以案说法】小区地下车库未计入公摊面积 开发商是否有权销售?
天山网讯(记者张秀通讯员裴蕾报道)2018年,刘某与甲开发商签订了《甲小区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车位交付时间为2019年6月,随后,刘某支付了转让费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开发商未按照约定的方式交接车位。与此同时,刘某发现,合同中约定的涉案车位未计入容积率,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