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性社会组织成立、换届、注销工作规程...
发起人应当对社会组织登记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对社会组织登记之前的活动负责,发起人应当担任首届负责人。党政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发起成立社会组织。2.开展论证。发起人根据登记类别学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并就成立...
浙江纵深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清风吹拂连心桥
抓住“关键少数”是破解社会组织监管难题的关键。在监管过程中,省委两新工委、省民政厅党组联合出台《全省性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的政治审查,建立任职准入、约谈提醒、从业禁止等制度,确保社会组织“关键少数”的清廉领航作用。围绕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
关于做好全省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实行“双重管理”的,参检对象应于3月31日前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应于4月30日前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地址:http180.101.234.64:18001/borg-online/)完成初审,初审通过后,参检对象应于5月31日前在“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中完成年检全部附件材料报送。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
浙江按下纵深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 “启动键”
在党建工作中,把清廉建设纳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等制度;在监管工作中,印发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建立社会组织“红黑灰名单”管理制度;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制定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社会组织评比达标等工作负面清单。2023年,在浙江省纪委和省监委的精心...
清风吹拂连心桥——浙江纵深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
????抓住“关键少数”是破解社会组织监管难题的关键。在监管过程中,省委两新工委、省民政厅党组联合出台《全省性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的政治审查,建立任职准入、约谈提醒、从业禁止等制度,确保社会组织“关键少数”的清廉领航作用。
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
各全省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我厅制定《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的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www.e993.com)2024年7月6日。
媒体关注丨浙江给85家全省性社会组织定级
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回顾了该省开展评估工作的历史发展脉络。据介绍,早在2009年,浙江省先后制定《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程》,对评估工作从申报、初评到复核、公示的各项程序进行了整体规范,提高了评估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水平。
广东试点合作共建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站
2.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站负责人人选(专职工作人员人选)推荐表中共广东省社会组织委员会2019年9月3日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宁彬刘秀娟020-83389981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403室邮编:510030工作邮箱:gdshzz@163来源:广东社会组织动态(ID:gdnpogov)...
农促会参加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培训班
6月21-23日,浙江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组织举办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培训班,浙江省现代农业促进会秘书长王秋燕参加了此次培训。本次培训旨在加强党建引领在建设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中展示新时代社会组织风釆,进一步提升省级社会组织业务能力水平,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浙江省各省级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和社会...
...主题活动暨“百社解千难”全省性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工作通报会
10月17日,是我国第六个“扶贫日”,省民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召开“百社解千难”全省性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工作通报会。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省扶贫办公室社会扶贫与对外联络处有关负责同志,以及90家全省性社会组织负责人代表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2018年以来“百社解千难”全省性社会组织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