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文书全面上网 不宜公布情形需负责人审批
2013年11月28日 - 新浪新闻
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上公布,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第一涉及到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第二是涉及未成年违法犯罪的,第三是以调解方式结案,第四是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此外孙军对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在规定的第九条也做了特别强调,比如说独任法官或者是合议庭认为裁判文书具有本规定第四条第四项...
详情
2015年11月28日|error3_凤凰资讯手机凤凰网2015年11月28日
2015年11月28日 - 凤凰网
罗会明、孙娟松:本院受理卢俊菱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1月2日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罗会明偿还原告借款1.4万元及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