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给县政府干工程,欠款官司一打十年,媒体六年报道了13次
金乡县政府认为东沃集团只是项目共同的发包人、招标人和甲方,安徽和济宁的公司才是承包方,东沃集团不是投资人、中标人、承包人和实际施工方,不享有债权,不是适格原告。同时,金乡县政府对《工程项目投资服务费用确认函》的法律效力也表示不认可。对此,东沃集团的代理律师黄开国表示,县政府的上述说法,明显不符合双方拟定...
如何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债务加入?
基本案情2014年12月20日,原告李某作为乙方与杨某甲作为甲方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约定甲方将水泥厂部分挡墙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原告诉称2021年4月得知甲方杨某甲死亡,第一时间向被告马某、杨某某(杨某甲之子)催要被拖欠的施工费。被告杨某某电话承诺待办完其父杨某甲后事立即支付拖欠原告的所有尾款。被告杨某...
...约定|工程款|承包人|补充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网易订阅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由此可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主要义务就是一方完成合同项下的建设工程,另一方依约支付工程款项。而开具发票的义务显然不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一方当事人违反该义务并不构成根本违约,另一方当事人不能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适法观点选编
如果发包人不知道挂靠事实,有理由相信真实承包人就是被挂靠人,则应优先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双方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直接约束发包人和被挂靠人,该合同并不仅因存在挂靠关系而无效。被挂靠人将所承包工程交由挂靠人施工的行为系转包行为,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合同。如果发包人在签订合同时知道挂靠事实,...
城口县东安镇德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提质改造)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
根据《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自行组织发包活动的通知》(城府办发〔2020〕157号)和《城口县东安镇德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和投资概算的批复》(城发改委发〔2024〕70号),经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第5次党组会研究审定,该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最高院裁判案例|政府投资项目是否须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2015年8月26日,惟邦公司作为发包人与中铁公司作为承包人签订《施工总包合同》)(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2016年6月29日,惟邦公司与梵投公司签订备忘录,载明:一、乙方同意将安检信息系统和离港信息系统、民航站坪工程、民航弱电工程从总承包合同承包范围中分离出来,由甲方自行组织选择承包方,并对上述项目的功能使用、质量、安全、进度...
《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相关案例汇总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小区某栋出口区域是小区业主公共通行的通道,属于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该区域停放有包括××牌单车在内的多辆共享单车,影响正常通行。黄某华作为某小区的业主,有权要求排除妨碍、恢复正常通行。将上述区域设置为××牌单车的禁停区域是现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可以避免××牌单车在...
130多万增值税由谁承担?肥东一发包人将承包人告上法庭
据了解,2019年6月20日,原告长江公司(甲方)与被告王某、张某(乙方)签订了《施工管理责任书》,约定由两被告负责承建某施工项目,并由项目部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实行经济责任管理制度。原告与被告王某在《工程借支款使用承诺书》中约定:乙方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按工程进度提供相应价款不超过6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
【法官说法】建工领域发包人、承包人是否需对农民工工资承担清偿...
2017年12月1日,某工程建设公司作为发包方与朱某作为承包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书》一份,将某工程建设公司中标承包的工程转包给朱某。2017年12月4日,朱某为甲方与杨某、张某为乙方签订《施工合同》一份,将其承包的上述工程的部分劳务分包给张某、杨某。原告王某自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跟随张某、杨某到涉案工地上...
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导致工期延误,承包人是否承担责任?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工期情况未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视为不需要顺延工期。合同专用条款第19.2条约定:因乙方责任导致工期拖延时,按合同总价的每天万分之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涉案工程于2011年7月15日由监理单位形成开工报告,此后,张三公司组织人员进场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