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事实认定的指导意见(2024.11修订)??
人民法院应对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借贷合意进一步予以审查,并要求原告对支付相关款项的具体事由、前因后果及被告未出具借条的合理原因提供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双方有借贷合意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
离谱!将唯一基金财产投向借贷业务、利用基金财产牟利……这些私募...
经查询“乾利2号”募集户银行流水,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认购“乾利2号”金额1.5亿元,而该公司为上述某建设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但湘联控股并没有向基金持有人披露上述相关交易及关联关系。每经记者注意到,早在去年3月,湖南证监局就对湘联控股采取了责令改正的措施,彼时监管就提出该机构存在与投资...
官某某、张某诉舒某某、王某某民间借贷案
首先,根据查明的事实,本案借贷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为官某某、张某与舒某某,是舒某某向官某某、张某借款。其次,虽然王某某也向官某某出具借条,但该借条出具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结合舒某某在2020年7月24日出具的借条,可以确认官某某、张某与舒某某、王某某经过协商,王某某出具借条的意思表示是代舒某某向官某某...
危险游戏!零首付购房、借贷换贷重出江湖,是真香还是真坑?
多位银行人士指出,0首付购房看似减轻了购房者初期购房压力,实际上或增加后期资金成本和月供压力,“0首付”购房更多是开发企业、中介吸引购房者的一种手段,并非完全无风险的优惠政策;而“借贷换贷”本质上没有真正减小房贷压力,反而容易弄巧成拙,严重的可能还会涉嫌骗贷罪,甚至贷款诈骗罪。━━━“0首付”暗藏...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92条实务问答(二)
62、双方都同意调解的民间借贷案件,律师应注意什么?答:当前人民法院在审查调解协议时,对于借款的真实性审查较为严格,律师在代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注重防范虚假诉讼的风险,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过往一年甚至两年的全部双方之间的银行流水,以备人民法院在审查是否存在虚假诉讼时查证双方的借款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封闭走账等虚假诉...
资金挪用、多头借贷、坏账增加 困在内卷漩涡里的银行消费贷
任涛认为,消费贷市场在价格上内卷很容易导致银行收益风险错配,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该类业务的可持续性(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同时,由于个人消费贷用途很难有效监控,资金挪用、多头借贷、过度借贷问题可能比较突出,需对银行的合规压力予以关注。不良处置缺口尚大银行在消费贷市场拼杀的“战果”,除了规模不断做大、增长势头喜人的A面,...
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的常见相关问题丨纪小槌说法
(一)2015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对利率上限的规定为“两线三区”,即:1.年利率在24%以下的利息受到法律保护;2.年利率在24%-36%之间,出借人起诉主张该区间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是借款人自愿已经履行的,司法亦不再干预;...
循环转账借贷纠纷中借贷事实的认定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往往存在频繁的资金往来,如仅凭银行流水难以认定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对双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无法作出合理解释。如原告仅提供银行流水但未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借款事实存在,且被告又抗辩双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是为了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则原告应对此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人人能看得懂的“借贷记账”法
图2:会计第一等式和借贷规则我们看到会计等式里面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就叫会计要素,它是对所有经济活动的分类。等式中资产在等式左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在等式右边,并且每个会计要素增减方向是固定的,资产增加必须在借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增加必须在贷方。
【以案释法】民间借贷中缺乏借条,债权债务关系应如何认定
在有借条、合同的情况下,提起其中信息可以证明借贷合意,但在缺乏借条、合同时,就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借贷事实的陈述、沟通记录、证人证言以及其他证据来综合判定。在本案中,根据银行转账流水能够证明转款的事实,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内容,从聊天时间、转款时间以及转款、收款主体,能够证实该款项是按照借款人的意思表示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