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征求对《原油仓储企业服务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意见的通知
2009年1月8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7.4委托仓储方应向仓储方提供原油仓储计划,包括所储存、中转原油的名称、数量、温度、凝点、密度等物性参数及全粘温曲线。7.5委托仓储方应同仓储方签订原油存储安全协议,并对存储的原油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危险品保险业务。7.6仓储原油出、入库时,委托仓储方与仓储方应对原油的品质和油量进行交接核对,并办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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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委托仓储方应向仓储方提供原油仓储计划,包括所储存、中转原油的名称、数量、温度、凝点、密度等物性参数及全粘温曲线。7.5委托仓储方应同仓储方签订原油存储安全协议,并对存储的原油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危险品保险业务。7.6仓储原油出、入库时,委托仓储方与仓储方应对原油的品质和油量进行交接核对,并办理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