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法院审理一起19人组织和协助组织卖淫案件
2020年5月22日 - 澎湃新闻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顾某三兄弟、朱某、曹某、董某、彭某等7人,于2007年至2019年经营多家足浴会所期间,多次组织他人卖淫,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袁某、王某、张某等12人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触犯《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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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顾某三兄弟、朱某、曹某、董某、彭某等7人,于2007年至2019年经营多家足浴会所期间,多次组织他人卖淫,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袁某、王某、张某等12人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触犯《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