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有组织犯罪法》应知应会50问
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是“行为特征”即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是“危害性特征”(或称“非法控制特征”)即通过实施违法犯罪
最高法: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行为
对具有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等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监考老师、教培人员等组织作弊,组织多名考生跨省作弊,多次组织作弊,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等情节的,特别是对组织考试作弊的始作俑者、考前窃题的“内鬼”、多次组织作弊的累犯惯犯等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同时,组织考试作弊犯罪往往一案查...
盈科原创丨违纪违法所得与受贿犯罪所得的区分标准与处置方式
从已有案件来看,虽然“所得”产生的方式趋于多样化,例如馈赠、交易、干股、合作投资、借贷、赌博等,但其本质是行为人基于职务行为或基于职务行为形成的便利条件,包括管理关系、权力影响、身份特征等所获得的利益。2.“所得”是否属于在经济往来中的回扣、手续费。回扣或手续费是经济活动中的常见现象,具有一定的存在环...
关于征集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作弊犯罪线索的通告
组织作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考试试题、答案,组织考生进行作弊培训,利用电子设备或其他信息化方式在考试中实施作弊等行为。协助作弊行为:为考生提供作弊工具、设备,传授作弊方法,提示考生操作、在机动车驾驶人考场、考试车辆上设置作弊记号的,帮助考生伪造、变造身份证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等行为。其他相关犯罪...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集中排查整改严厉打击涉驾驶人考试犯罪专项行动
过程中,检查成员与监考工作人员、考场及驾校负责人进行了交流,通过查看考试场地、检查考场信号屏蔽器等方式对考场考试设备、考试场地设施及考试环境等相关工作逐一进行检查,同时,对驾驶人考试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驾校工作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排查整改打击犯罪的重要意义,严禁组织考试作弊、以考试“包过”“保过...
注意!这种组织考试作弊活动是犯罪
近年来,受经济利益驱使,伴随无线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考试作弊犯罪的组织化、团伙化程度越来越高,跨地域、大规模、非接触式的有组织的作弊活动逐步涌现,相关犯罪行为愈发隐蔽(www.e993.com)2024年11月11日。少数考试培训机构为牟利,打着“报名调剂”“保录包过”“不过退款”的旗号,大肆向考生提供所谓“助考”服务,诱导考生作弊犯罪。
高考在即,最高法发布组织考试作弊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犯罪典型案例全国高考在即,这是事关学生前途命运、家庭切身利益,牵动千家万户、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大事。考试制度自古以来是国家人才选拔和职业准入的重要方式,关乎人才培养、社会公平和国家发展。公平是考试的灵魂,诚信是考生的守则。考试作弊行为破坏考试秩序和人才选拔制度,妨碍...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
12345或者110通过互联网渠道接到明确属于对方受理范围内的事项,通过在线转办的方式转交对方办理。对明确不属于12345和110职责范围的诉求事项,话务人员要做好合理引导和解释工作。2.建立健全日常联动机制。110接到可能引发违法犯罪特别是暴力、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时,要第一时间派警处置,属于12345的诉求转交12345,由12345...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三十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法律规制与辩护要点
立法者以行为列举的方式对客观行为予以界定:“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1.“窝藏”: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窝藏是指接受上游犯罪行为人的委托藏匿和保管犯罪所得,使司法机关不能或难以发现犯罪所得的行为。开始不知道是犯罪所得而加以受领,后来在保管过程中知道了是犯罪所得,却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