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晓尧:参与文化、利益相关者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 | 数字法治...
哈佛大学法学院的本科勒教授,将企业与市场之外的第三种知识生产方式称之为“共同对等生产”(Commons-basedPeerProduction),在他看来,网络能高效、低廉地配置劳动力,生产知识密集型产品,结成松散或紧密的合作者,是一种完全非中心化、分布式的交互生产模式,能实现“用户生产内容”(User-generatedContent),其作用日益...
推进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
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问题日益严重,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一,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了违背法律规定的忠实义务或勤勉义务;二,实质性地损害了企业的利益;三,没有获得本企业决策层的允许。刑法修正案(十二)对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百六十六条和第一百六十九条做了主要修改。刑法的介入必然导致民营企业自治范围的缩小,...
获奖论文展播 | 数据犯罪刑事规制的挑战与出路—以数据法益为中心
挖掘、利用、处理、存储、交易、流通、生产的各个环节,甚至正在成为其他犯罪的上游犯罪、伴随犯罪,为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甚至绑架罪等其他犯罪提供预备阶段的犯罪助力,危害后果则体现出规模化、扩散化的特征,这也对刑法保护数据安全、评价侵犯数据安全犯罪的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给传统刑法保护路径模式带来新的挑战。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办案指引
主要体现了以下两个变化:第一,扩大了行为方式的规定,将该罪的行为方式确定为四种,即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第二,将“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修改为“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增加了对赃物犯罪的打击力度。在之后的司法实践中,法条所列举的四种行为方式已不能适应现实需要,“犯罪所得赃物”也不能完全涵盖犯...
汪雄:从《刑法》第20条第3款的适用范围反思刑法的立法价值
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行为,某一行为只要符合所列举的某种行为,就是暴力犯罪行为,如果不符合,不一定不是暴力犯罪行为,还需要看是否符合概括模式的要求;其次,概括模式采取的是“人身安全+暴力”模式,这通常也是刑法上判断是否属于重罪的模式,“暴力”是对犯罪行为方式的描述,“人身安全”是对侵犯客体的...
...| 网络著作权被侵犯怎么“刑”?——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犯罪...
在内容和形式上,网络环境下的侵犯著作权犯罪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新技术新业态“野蛮生长”阶段的负外部性,犯罪对象和行为的数字化明显,如通过深度链接侵权已成为网络侵犯著作权的主要行为模式之一(www.e993.com)2024年11月26日。在侵害范围上,基于互联网无边际性、传播迅捷性等,网络环境下的侵犯著作权犯罪呈现出地域广、侵权形态多变、规模传播效应明显...
仙桃法学家论坛 | 张明楷:具体犯罪保护法益的确定依据
第一,虽然法益可以分为个人法益、社会法益与国家法益(后两者合称为公共法益),但由于国家的存在及其作用是为了保护个人法益,或者说,国家只不过是为了国民而存在的机构,并不存在自身的利益,所以,如果将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确定为对公共法益的犯罪,实有本末倒置之嫌。虽然对不能还原为个人法益的公共法益...
华政考研:重要财产类犯罪的认定盗窃、诈骗、侵占、抢夺、……
如果是为索要债务,其行为就是有因的,则不构成财产犯罪,根据手段只能构成侵犯人身权利的非法拘禁罪。在法律用语上,绑架和非法拘禁似乎完全不一样,但实际上又有相同之处。所以,以下表述是可以成立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非法拘禁就是绑架;不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或者以索要债务为目的的绑架就是非法拘禁。在本案中,...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法律规制与辩护要点
(三)客观有“窝藏、转移等掩饰、隐瞒”的行为立法者以行为列举的方式对客观行为予以界定:“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1.“窝藏”: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窝藏是指接受上游犯罪行为人的委托藏匿和保管犯罪所得,使司法机关不能或难以发现犯罪所得的行为。开始不知道是犯罪所得而加以...
京都释法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法律规制与辩护...
(三)客观有“窝藏、转移等掩饰、隐瞒”的行为立法者以行为列举的方式对客观行为予以界定:“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1.“窝藏”: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窝藏是指接受上游犯罪行为人的委托藏匿和保管犯罪所得,使司法机关不能或难以发现犯罪所得的行为。开始不知道是犯罪所得而加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