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系列案例展播】借名帮别人贷款?风险很大!
借名贷款因具有欺骗性、虚假性、隐蔽性等特点,容易造成贷前审查、贷中调查、贷后管理等程序虚置,给信贷机构的资金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本案即是因借名贷款逾期未还引发的纠纷,本案的依法办理,对信贷机构和名义借款人均是一种有力警示。对于信贷机构而言,必须加强贷前审查,积极防范借名贷款,保障资金安全。对于名义借...
【法官说法】借名贷款有风险 借贷签字需谨慎
法官提醒:不要轻易替他人顶名贷款,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的行为就代表了与银行之间成立了借款合同并承诺按约定偿还借款。名义借款人会因为其借名贷款的行为承担很大风险。如果不能证明银行对名义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之间的代理关系明确知晓,在诉讼中银行也不同意选定实际借款人作为合同相对人,那么只能由名义借款人自己承担相应...
【案例传真】透视商业银行“借名贷款合同”案例
借名贷款指的是,实际用款人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正常程序在银行获得贷款,从而采取借他人之名获取贷款的情形。2023年1月10日召开的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指出,借名贷款宜适用代理制度。借名贷款法律关系中,一般存在贷款人、名义借款人、担保人、实际用款人四方主体,依据该观点,名义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之间存在委托代理...
挂靠第六讲:挂靠空壳公司开票,也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借名买房。甲想买一套房,但是没有购房资格,于是找到了具有购房资格的乙,以乙的名义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把购房款打到乙的银行卡,再从乙的银行卡打到开发商的银行卡。在法律上,这套房子是属于甲的,还是属于乙的呢?2.借名贷款。张三想去银行贷款做生意,但资质不好,银行不愿意放贷,于是找到公务员李...
“借名贷款”有风险,签字同意须谨慎
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王永杰龚雪莹)“借名贷款”是指实际贷款人由于不满足贷款条件等原因无法在金融机构获批贷款,从而“借用”他人名义获取贷款的行为。那么,“借名贷款”的还款责任应由谁承担?近日,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有关“借名贷款”的案件。
“借名”给他人买车却背上40万元车贷
对于借名贷款行为本身是否违法,赵晶璞表示,自然人借名贷款行为及其法律后果并未直接规定在法律法规中,从实践角度来看,以自己的名义替他人申请贷款,最终可能导致自己背上替别人还贷的重压(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一旦实际用款人不能偿还债务甚至卷款“跑路”,名义借款人就应承担清偿义务。如果名义借款人无力偿还并被起诉,所购买的车辆...
案说合同法 | 借名买房关系应结合各种因素综合判断
2013年12月29日原告借被告余某1名与C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A房,并将165319元(其中包括向余某2借款4万元和向余某1借款5万元,后来都已还清)通过现金存款的形式转入余某1的银行卡缴纳首付款。2014年4月25日以余某1名义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贷款190000元支付剩余房款,并于2015年11月10日...
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第二批)》的通知
(一)检察机关在办理“借名贷款”案件中,应综合案件事实,准确适用委托关系相关规定,依法认定责任主体。“借名贷款”系指实际用款人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借款合同办理贷款手续,所贷款项由实际用款人使用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此存在认定分歧。检察机关在办理该类案件中,应综合合同签订、履行等事实,准确认定责任承担主体。一般而...
北京市检察机关一案例入选最高检发布的第二批检察机关贯彻实施...
(一)检察机关在办理“借名贷款”案件中,应综合案件事实,准确适用委托关系相关规定,依法认定责任主体。“借名贷款”系指实际用款人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借款合同办理贷款手续,所贷款项由实际用款人使用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此存在认定分歧。检察机关在办理该类案件中,应综合合同签订、履行等事实,准确认定责任承担主体。一般而...
最高检发布第二批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一)检察机关在办理“借名贷款”案件中,应综合案件事实,准确适用委托关系相关规定,依法认定责任主体。“借名贷款”系指实际用款人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借款合同办理贷款手续,所贷款项由实际用款人使用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此存在认定分歧。检察机关在办理该类案件中,应综合合同签订、履行等事实,准确认定责任承担主体。一般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