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法治|赵精武:论聚合平台的数据安全保障义务
如果以分别独自承担论之,用户的行权对象仅限于网络平台,其基于对聚合平台的信任作出的服务选择行为似乎无法得到保障;如果以连带承担论之,聚合平台仅仅是信息服务的“中间人”,促成用户与特定网络平台之间的缔约,此种责任承担又显严苛。尽管有学者主张在个人信息泄露事件中将多个共同处理者视为整体一并承担侵权责任,但这种...
以案普法丨经营者未尽提示说明义务,电子格式仲裁条款不成立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采取合理方式履行提示、说明义务,保证消费者能够注意、理解相关争议解决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消费者主张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文稿:民二庭李娇娇原标题:《以案普法丨经营者未尽提示说明义务,电子格式仲裁条款...
网络交易平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责任边界
如果平台经营者因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平台交易中断或交易金额不能到账,理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二种模式:交易撮合型相较于单纯的信息传输平台,目前的电商平台大多属于交易撮合型的定位。平台经营者不仅负责提供信息传输服务,而且为交易双方提供在线交易场所、信息发布和交换场所,相当于将实体性大型购物商场、商品展销...
新京报联合北京消协发布“双11”直播带货消费调查报告
刘安邦:电商平台类的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应当认定为电子商务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其需要承担严苛的注意义务和审核责任,需要对入驻平台商家主体资质进行规范,督促商家公示营业执照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采取下架封号等必要管理措施。同时,网络直播平台对于消费者的责任可以划分为合同责任、...
新京报联合北京消协发布“双11”直播带货消费调查报告_腾讯新闻
01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迅速增长,但存在诸多消费纠纷问题,如商品质量、发货时间长、虚假宣传等。02法律法规对直播带货主体的责任划分和监管力度尚不明确,需要进一步完善。03为此,平台、商家、主播和消费者需共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直播消费环境。04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引导和督促直播带货经营主体诚...
网络直播平台消费法律关系和责任的认定
电商平台类的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应当认定为电子商务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其需要承担严苛的注意义务和审核责任,需要对入驻平台商家主体资质进行规范,督促商家公示营业执照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采取下架封号等必要管理措施(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其他性质的网络直播平台是电商平台经营者还是网络服务提供者,需要...
海关律师谢婷婷:跨境电商实务答疑精选
2.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能够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3.未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但进出境快件运营人、邮政企业能够接受相关电商企业、支付企业委托,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等电子信息。(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各参与主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跨境...
郭锐 曹瑞璇|职业打假行为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与界定研究
职业打假人牟利的方式大多是以普通消费者的名义和身份购买生活消费品,以所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发起投诉举报,进而获得赔偿或举报奖励。因职业打假人索赔的主要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以及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有关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规定,而若要适用上述法律规定,则必须为适格主体,即“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
秦思楠|数字平台经营者“准公主体”身份的规范进路
从平台治理权限的来源上探究“准公主体”身份成因,提出其可能需要监管的缘由及监管做法。二、数字平台主体的身份及其法律逻辑主体问题是研究平台经营者“准公主体”身份之监管与放松监管路径不可回避的基础性问题,因为任何法律制度的建构总是依赖于主体,其决定着法律的方向。对数字平台主体的身份及其法律逻辑的不同...
《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14个关键词教你如何消费维权
第八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或者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