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的管辖有效吗?
后因二人分手,苏菲以“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婚前协议》中所约定的管辖连接点,即标的物所在地,与争议有实际联系,且不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海淀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
人民法院案例库规则详解: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六)
1、本案中,总承包人华东某设计院公司因与业主方某光电有限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成为甘肃某光电100MW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人,承包模式为EPC总承包,基于案涉《合作协议》第二条关于"在总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某光电有限公司拥有所有设备与施]安装单位的选择权及定价权,华东某设计院公司拥有从技术角度出发的建议权”的...
最高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基本是在建设工程所在地,即不动产所在地,其争议会经常涉及建筑物工程造价评估、质量鉴定、留置权优先受偿、执行拍卖等,故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依照《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有关规定,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样性质、具有建筑和安装内容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机电安装工程属于建设工程适用专属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约定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本案应当由项目所在地即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人民法院管辖,而不是合同约定的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管辖。律师提示《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
全国法院:审理协议管辖纠纷裁判依据合集
01、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2〕11号)(根据2022年3月22日最...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追索工程款,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次债务人住所地之外的法院专属管辖的,应当按照专属管辖来确定代位权诉讼的管辖(www.e993.com)2024年10月11日。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以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
为什么工程履行地法院没有管辖权?看紫阳案例
浙江某科技公司多次催讨未果,其认为本案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应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案涉项目位于紫阳县,故向紫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紫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浙江某科技公司(乙方)与陕西省安康市某工程公司(甲方)于2018年3月签订《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合同》,约定由甲方向乙方采购污水处理设备,且...
全国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34则裁判要旨
执行法院依其他债权人的申请,对发包人的建设工程强制执行承包人向执行法院主张其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且未超过除斥期间的,视为承包人依法行使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发包人以承包人起诉时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超过除斥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能不能任选一家法院立案?”假如民事立案管辖有热搜榜……
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注意!人民法院案例库首发了35个建设工程合同案件裁判要旨汇总
公路桥梁工程虽上跨于铁路之上,但与铁路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存在依附归属关系,既不属于铁路财产,也不为铁路运输、铁路安全服务,并非铁路附属设施,由此发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属于铁路运输法院专门管辖范围,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7.刘某某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