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出炉!明确新旧业务许可衔接关系 非银行支付机构将平稳过渡
而仅开展原《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不开展互联网支付的,归入支付交易处理Ⅱ类。支付业务许可证登记的业务类型对应调整为支付交易处理Ⅱ类。“明确支付业务具体分类方式和新旧业务许可衔接关系,实现平稳过渡。”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各类的旧业务类型均可...
央行细化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条例 督促合规开展业务
此前支付业务往往分为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卡业务等三类,而《条例》提出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与支付交易处理两类,这是此次新规的重要变化之一。很多支付机构担心,《实施细则》对支付业务分类进行了具体划分,会不会改变现有支付机构许可范围,会不会影响支付机构用户的使用体验?“一句话来说,就是原...
非银行支付机构迎重磅新规:严格准入门槛,重新划分业务类型
“2010年以来,《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按照交易渠道和受理终端,将支付业务分为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卡业务等三类。随着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出现了条码支付、刷脸支付等新兴方式,现有分类方式不能很好地满足市场发展和监管需要。”上述负责人表示。新的分类方式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具有良好的扩展性,有利于...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公布 明年5月1日起施行!非...
如今,《条例》延续《征求意见稿》,将非银行支付业务根据能否接收付款人预付资金,分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种类型(单用途预付卡业务不属于《条例》规定的支付业务)。《条例》指出,“储值账户运营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的具体分类方式和监督管理规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
非银支付新规细则来了!支付业务重新分类,各机构过渡期时长因何不同?
不过,在《实施细则》施行之日起,各类支付业务规则暂沿用预付卡、网络支付、条码支付、银行卡收单等现行制度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制度文件中涉及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类型的有关规定,按该细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的对应关系调整后执行。在7月26日央行举行的“推动支付行业高质量发展”媒体吹风会上,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严芳...
明确过渡期安排、新旧支付业务衔接方式等——非银行支付监管发布...
在新旧业务衔接方面,根据2010年印发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交易渠道和受理终端,支付业务分为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卡业务等三类(www.e993.com)2024年11月9日。但随着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出现了条码支付、刷脸支付等新兴方式,原有分类方式不能很好地满足市场发展和监管需要。
重磅!全国185家非银行支付机构迎新规【附第三方支付行业市场竞争...
非银行支付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除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取得支付业务许可,从事根据收款人或者付款人(下称用户)提交的电子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等支付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人民银行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末,我国共有185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实施细则》将督促各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简析:基于股权收购角度(上)
一、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准入(一)准入方式1.“先证后照”根据《条例》相关规定,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取得支付业务许可;境外非银行机构拟为境内用户提供跨境支付服务的,应当依照《条例》规定在境内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申请人收到支付业务许可证后,应当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
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两类有何考虑?司法部、央行解答
新的分类方式基于业务实质和风险特征,穿透支付业务表面形态,有利于统一资本等准入条件和业务规则要求,消除监管洼地,形成公平的制度环境。同时,《条例》附则明确,已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过渡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近期将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做好新业务类型与原有分类方式的衔接,推动平稳过渡。
中国人民银行:将制定非银支付机构监管条例实施细则
“关于已设立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过渡办法,将在条例实施细则中进一步明确。”王晟表示,关于新老业务许可的衔接,要坚持“平稳过渡”原则,将已设立的支付机构纳入新的分类方式进行管理:一方面,既兼顾当前分类方式下的许可框架,实现新旧分类的平滑过渡,不扩大原有的业务和地域范围,对市场影响较小;另一方面,又保障新分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