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丨重塑数据底层架构!金融机构和数据库厂商的“数字化必考”!
这些金融服务在业务类型上包括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期货等金融领域,并且在业务范围上延伸金融行业服务客户的范围,开放金融、供应链金融、全场景金融等不断涌现。传统的集中式数据库依赖单机的处理能力,因而存在架构上的单点。随着摩尔定律的失效,依靠垂直扩展的集中式走到了尽头,而金融业务的发展要求数据库具备海量...
非银行支付机构迎重磅新规:严格准入门槛,重新划分业务类型
“2010年以来,《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按照交易渠道和受理终端,将支付业务分为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卡业务等三类。随着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出现了条码支付、刷脸支付等新兴方式,现有分类方式不能很好地满足市场发展和监管需要。”上述负责人表示。新的分类方式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具有良好的扩展性,有利于...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非银行支付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依法设立,除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取得支付业务许可,从事根据收款人或者付款人(以下统称用户)提交的电子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等支付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的非银行机构拟为境内用户提供跨境支付服务...
上海发布10个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整合多种银行卡等支付工具,提供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等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在商家和银行之间建立连接,为消费者和电商平台提供网络支付中介渠道,创新了支付方式,为电子商务交易带来便利的同时,又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帮助商户完成了支付收银环节的数字化转型。随着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不断发展,基于...
如何理解《非银支付条例》的两类新业态
我国对于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监管框架于2010年起逐渐建立,主要法规包括2010年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2号令),以及后续针对三类子业态相继出台的《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2012年)、《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2013年)以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2015年)等。
非银支付新规公布 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集体回应下一步工作
重新划分业务类型《条例》明确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定义和设立许可;完善支付业务规则;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明确监管职责和法律责任(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其中,《条例》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与支付交易处理两类,受到业界普遍关注。事实上,自2010年以来,《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按照交易渠道和受理终端,将支付业务分为网络支付、...
2024 年第三方支付行业研究报告
第三方支付是指由非银行机构提供的一种支付服务,通过互联网或移动设备进行资金转移、支付和结算。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兴起,第三方支付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普及,成为现代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第三方支付主要分为线上支付和线下支付。线上支付通常用于电商交易,用户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支付;线下支付...
2024年支付公司收并购研究报告
1、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22-08-01投资人由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为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08-04投资人由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变为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04-07投资人由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变为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
央行新规征求意见 互联网支付归入储值账户运营Ⅰ类
具体来看,按照早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根据交易渠道和受理终端的不同,支付业务分为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卡业务。《实施细则》提出,原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归入储值账户运营Ⅰ类;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预付卡受理归入储值账户运营Ⅱ类,经营地域范围不变。
未标明“支付”将受罚、重划两类业务,支付新规释放重磅信号
支付业务重新划分在业务类型方面,自2010年开始施行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按照交易渠道和受理终端,将支付业务分为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卡业务等三类,现行各从业机构的业务许可范围也由前述三类进行划分。而《条例》则根据能否接收付款人预付资金,将支付业务分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