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经济知识之价格歧视的三种类型
本题考察价格歧视的三种类型。一级价格歧视是指每一单位产品都有不同的价格,销售者为每一位顾客购买的每一单位产品“量身定制”价格;二级价格歧视是指垄断厂商根据不同购买量从而确定不同单价,但购买相同数量产品的消费者支付价格是相同的;三级价格歧视是指垄断厂商对于每个群体内部不同消费者收取相同价格,但对不同...
司法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价格歧视...
如果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使用习惯、兴趣爱好、支付能力、议价条件等进行歧视性定价,很可能损害消费公平。所以《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这也是我们国家在行政法规中首次对差异化定价进行规范。四是规范“自动续费”。现在网站和APP的...
管制协议+充分竞争:破解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垄断困境的新探索
公共数据定价一般采用加工成本加适当利润的方法形成政府指导价格,“柠檬查”不能说明其定价的合理性,并且不合理高价最终会传导至消费者群体来买单。“柠檬查”对会员查询一次收费28元,非会员查询一次收费32元,属于通过差别价格来获取超额利润的一种定价策略,同时会对消费者群体形成价格歧视。单一主体的市场运营结构还会...
大数据杀熟:别让“算法”成“算计”
线上交易商家实施歧视性定价一般分为3种类型:一是个人化定价,即以不同的价格向每位消费者出售,其前提是商家拥有全部消费者的详细资料;二是版本划分,即提供一个产品系列,让消费者选择适合自己的版本;三是群体定价,即对不同群体的消费者设置不同的价格。网络外部效应、数字产品的锁定效应和共享效应使得在电子商务市场...
许光耀:大数据杀熟行为的反垄断法调整方法 | 政治与法律202404
总之,在反垄断法上,大数据杀熟不是价格歧视行为,而是过高定价行为,其正确的定义应当是:大数据杀熟是指经营者利用数据与算法分析、处理收集到的用户信息,从而准确了解其保留价格,并对每个用户按其保留价格进行定价,以便从每个用户身上尽可能多地赚取利润。其中“从而”二字旨在说明数据与算法的工具地位,而工具不是重心,...
平台大数据“杀熟”的反垄断规制困境与路径优化
在学界,大数据“杀熟”的行为定性引发争议,主流观点认为该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新型的价格歧视,理应受到法律的规制,当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没有对何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进行充分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无法涵盖“杀熟”所有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数据“杀熟”为何屡禁不止?
詹军豪则表示,界定“杀熟”和差异化营销的关键,主要看平台是否利用了用户的个人信息和数据进行不公平的价格歧视。“如果价格差异是基于合理的市场因素、服务差异或用户等级,并且是公开透明的,则属于差异化营销;但如果价格差异是基于用户的个人数据,而这些数据与提供的服务质量或成本无关,且用户没有得到充分的告知和选择...
CPQ动态定价可以给企业带来什么好处?(下)
价格歧视的一些主要类型包括:一级价格歧视:向客户收取他们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这种个性化定价要求能够完美预测客户的个人支付意愿。二级价格歧视:根据购买数量收取不同价格。购买量越大,单位价格越低(如批量折扣)。三级价格歧视:根据地点或年龄等特征将顾客分成不同的群体,并对每个群体收取不同的价格(如学生...
周欣怡|滥用预测算法行为的侵权法规制
换言之,价格歧视在我国的现行侵权法规制中并不构成侵权结果。从比较法的视角而言,欧盟数据条例第22条规定,原则上禁止单纯依据数据画像等自动数据处理系统来对个人进行会产生法律后果的评价决策,自动数据处理系统的决策不得基于敏感类型数据(种族、基因数据、健康数据等)作出。这就是对预测算法的收集信息阶段做出规定,进行...
陈佳欣|大数据时代下隐私的群体形态及法律回应
此外,网络服务中因用户群体分类导致某一特征群体受歧视对待的情形也十分多见,如用户提交了自己的消费记录、薪资水平等信息,却被用户标签定位为“缺乏足够消费能力”,使得实际能够获得的信息服务的内容和类型受到限制。(三)个性化推荐机制使群体层面的利益受到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