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对赌协议》、九大注意事项及五大案例!
从现有的生效判决来看,法院整体上认为对赌协议是估值调整机制,是私募股权投资行为中常见的融资契约,其本身并不具有无效性;但“对赌协议”不应成为投机行为,相应地,“对赌协议”是投资协议,法律上对其没有特殊保护。当前,值得重点关注的法院生效判决包括:1、最高人民法院就“甘肃世恒案”作出的再审判决([2012]民提...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24年第5期要目|法律|立法|根本法|刑事...
针对股权转让、对赌协议、股东协议、股权代持常见股权投资刑民交叉案件类型,可以从非法占有目的、投资风险责任、案涉财产性质、股东行使权利方面构建刑民案件判定基准。在遵循原理上,从法秩序统一性原理和违法判断相对性规则出发,将民事上合法及民事上不法但不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不认定构成犯罪;对进入刑事程序的刑民交叉...
对赌协议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 类案裁判方法
关于《投资协议》的性质,B公司抗辩称,协议所涉法律关系属于“名股实债”,因为协议约定A公司对1.87亿元投资享有固定收益权,却并不实际参与目标公司经营管理,并在约定的股权回购条件成就时,有权选择要求B公司回购股权,这表明A公司与目标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实际为借款关系而非股权投资关系。案例二:目标公司上市后...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参考案例选编(附案例库使用指南)
第三,与股票市值挂钩的对赌条款,严重影响股票市场交易秩序和金融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的通报批评决定已明确,系争回购条款属于江苏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前应当披露,且应在申报前予以清理的对赌协议。更为重要的是,本案系争回购条款第4.2条(e)款所约定回售价格的计算方式,直接与江苏某公司二...
对赌协议常见的6种类型和18个条款!
对赌协议,简言之,即包含对赌条款的私募股权投资协议,即为“估值调整机制”。对赌协议实则是一种企业估值与融投资方持股比例或然性的一种约定安排,其基本的内核体现如下:当发生私募股权投资的场合,投资方与融资方为避免双方对被投资企业的现有价值争议不休或出现信息不对称,将该项无法即刻谈妥的争议点抛在一边暂不...
“对赌协议”的含义、类型、性质、效力及履行
《合同法》中并没有该类型合同的明确规定,须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www.e993.com)2024年10月4日。从性质上来说,对赌协议属于“投资协议”的一种。四、对赌协议的效力及履行根据法〔2019〕25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实践中俗称的“对赌协议”,又称估值调整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股权性...
关于对赌协议的签订类型及其利弊分析(建议收藏!)
一、什么是对赌协议?对赌协议,其英文为ValuationAdjustmentMechanism,翻译后字面含义为“估值调整协议”,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协议时,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通过条款...
「法律干货」@考试人,14个涉公司类纠纷典型案例要点速记!
实践中俗称的“对赌协议”,又称估值调整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股权性融资协议时,为解决交易双方对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成本而设计的包含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对未来目标公司的估值进行调整的协议。对赌协议不仅应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还应遵循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暖心,贵州高院向全省民营企业发出法律风险提示书
涉及民营企业的融资借贷类合同主要包括金融借款合同、民间借贷合同(含企业间借贷、P2P网络借贷)、小额贷款合同、典当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股权性融资的对赌协议等形式。鉴于该类合同的主要义务为“金钱给付”,新冠肺炎疫情与合同履行之“金钱给付”之间无法建立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一般来说该类合同无法主张不可抗力抗辩...
“大成公论”对赌协议之可履行性法律分析与实践操作 - 陈九波
(一)对赌协议之法律效力关于股权回购的义务主体,按《九民纪要》相关规定,分为如下两个类型:一是投资方与目标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赌,即股权回购条件触发后,承担股权回购义务的主体为目标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二是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对赌,即股权回购条件触发后,承担股权回购义务的主体为目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