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权代表行为及其法律后果的审查认定要点
越权代表行为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不代表公司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如公司有过错则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在法定限制的越权代表情形下,即便不构成表见代表,越权代表行为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公司在有过错的前提下需承担赔偿责任,该责任性质属于缔约过失责任。(一)公司不能以相对人明知超越代表权免责相对人的善意与公...
保险合同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不宜仅限于直接损失
保险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缔结保险合同过程中对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承担的责任。该种责任在性质上属于民事赔偿责任,需要确定赔偿范围。目前,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的核心即为信赖利益的损失,但该种损失的具体内容为何,学界与实务界均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信赖利益的损失仅指直接损失,另一种观点认为信赖利益损...
以案说法丨投资协议纠纷中缔约过失责任的正确认定与处理
因此适用缔约过失责任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存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合同订立后,一方未尽必要的通知、说明、协助等义务,造成对方当事人对合同性质或者内容产生重大误解致使合同未生效或者被撤销,此时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属于第二种情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
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因此,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不成立,如果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方当事人拒不按照前款规定签订书面合同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未签合同想脱身?别急!缔约过失有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对交易当事人所遭受的信赖利益损失进行救济的责任形式,其产生的观念基础为诚实信用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由于当事人开始为缔结合同而进行磋商时,已处于超越普通人之间的一般关系的信赖关系中,这种关系虽不以给付为内容,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负有必要的协助、通知、说明、保密、照顾、保护等义务。
【“花”式说法】缔约过失责任:合同虽未成立,但相对方在交易磋商...
缔约过失责任是对交易当事人所遭受的信赖利益损失进行救济的责任形式,其产生的观念基础为诚实信用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www.e993.com)2024年9月19日。由于当事人开始为缔结合同而进行磋商时,已处于超越普通人之间的一般关系的信赖关系中,这种关系虽不以给付为内容,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负有必要的协助、通知、说明、保密、照顾、保护等义务。
“《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法学核心期刊研究成果汇编(二)
第三人责任范围应遵循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过失责任限于注意义务违反的范围内。第三人过失属独立评价的责任类型,而非基于对当事人责任的补充或连带。关键词:第三人过失;侵权责任;责任要素;责任范围;责任形态六、《法学杂志》1.论同意阙如的个人信息交易合同的效力()...
全国法院:关于缔约过失纠纷的裁判规则(四)
4、劳动合同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典型的弥补性的民事责任,也有一定赔偿范围。目前关于民事合同领域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信赖利益说。缔约上的过失行为所侵害的对象是信赖利益,因此,只有在信赖人遭受利益的损失,且此种损失与缔约过失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情况下,信赖人才能给予缔约...
全国法院:关于缔约过失纠纷的裁判规则(二)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客观合理的交易机会损失应属于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实现诚实守信这一民法基本原则的具体保障。通过要求缔约过失责任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填补善意相对人信赖利益损失,以敦促各类民事主体善良行事,恪守承诺。通常情况下,缔约过失责任人对善意相对人缔约过程中支出的直接费用等直接损...
【每日学法】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涉“赔偿责任”条款梳理
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对当事人与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解读:第三人并非当事人,在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能要求其承担合同责任,也不宜直接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为此,解释通过本条明确了处理方式,即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149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