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法学核心期刊研究成果汇编(二)
第三人责任的成立以违反先合同义务为前提,第三人原则上承担信赖利益损害赔偿责任;在第三人欺诈的情况下,还可能承担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并且在刑事追缴、退赔之外也可能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条第2句的但书规则,排除了非真正的缔约过失责任类型以及侵权责任属性的缔约过失责任类型,但在体系...
保险合同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不宜仅限于直接损失
保险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缔结保险合同过程中对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承担的责任。该种责任在性质上属于民事赔偿责任,需要确定赔偿范围。目前,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的核心即为信赖利益的损失,但该种损失的具体内容为何,学界与实务界均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信赖利益的损失仅指直接损失,另一种观点认为信赖利益损...
全国法院:关于缔约过失纠纷的裁判规则(二)
14、出租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造成承租方预期利益受到损失,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当按照各自过错比例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兰某、张某诉湖南嘉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裁判要旨:出租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造成承租方预期利益受到损失,应当...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缔约过失VS预约合同
06、参考案例:御某公司诉优某公司、昌某公司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合作建设法律关系中项目公司能否作为缔约过失责任纠纷适格的原告裁判要旨:项目公司按照合作建设合同的约定依法设立后,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其与合作双方签订三方合作补充协议,系三方合作补充协议的签约主体,在该三方合作补充协议已被人民...
发了offer又毁约,任性招聘有多坑人?
企业发了offer后毁约的做法,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职业规划,还可能使其错失良机,增加就业难度。专业人士就此表示,这一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企业方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马上就毕业了,拿到手的offer却‘飞’了,我的心情像坐过山车一样大起大落。”谈起最近的求职经历,来自北京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王禹泽有些失落。
中标通知书生效 合同即告成立
对此,在实践中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一是违约责任说(www.e993.com)2024年9月15日。这一观点认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即告成立。因此,在中标后拒签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是缔约过失责任说。这一观点认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尚未成立,此时仍处于合同订立阶段。因此,在中标后拒签合同的,属于违反诚实信用义务,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竞价订立合同规则的理解与适用
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为合同未成立说。该说认为,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另一观点: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时)合同尚未成立,不产生约束招标人、中标人的法律后果;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书面合同之后,合同才成立并同时生效。因此,拒绝签订书面合同的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仅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我们认为,该观...
以案释法 | 合同有效并已实际履行,是否可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缔结过程中,缔约人故意或过失地违反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先合同义务,致使对方信赖利益受损而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其构成要件是:1.缔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2.缔约一方存在过错;3.客观上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4.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缔约过失责任既不同于违约责任,也有别于侵权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独立的责任,其成立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件:1.缔约一方受有损失。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失是一种信赖利益的损失,即缔约人信赖合同有效成立,但因法定事由发生,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等而造成的损失。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同样应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不得超过缔约过错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
担保条款无效后,有过错担保人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在本案中,担保权人有未尽到审慎义务的过失,而担保人存在对公司印章管理不当的过错,双方对合同的无效均存在过错,因此均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责任。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效并不意味着各方当事人就此不再承担任何义务,若各方在缔约过程中存在过错从而导致合同无效,各方当事人仍应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