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商品或不能无理由退货
据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定制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或者期刊等四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但在实践中,经营者和消费者...
盈科法智丨四川省律师协会食品轻纺与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律师...
(四)参与协商和解:受消费者委托及时与经营者、生产者进行沟通,尝试通过协商达成和解方案,如维修、更换部件、退款或赔偿等。(五)调解及投诉建议: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可以建议消费者寻求第三方调解,如通过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或专业调解机构等进行调解,并代为起草、审查和解协议,确保和解协议内容合法、公平且符合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十大重点条款解读(中)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仅包括5类,分别是: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根据商品性质且在消费者购买时已经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七条进一步明确,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
图知道|直面新领域新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哪些亮点
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一部配套行政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生效。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上升为法定义务,经营者不得限缩法定的无理由退货范围,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对预付式消费、直播带货、“霸王条款”、“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自动续费、强制搭售等新领域...
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条例7月1日起实施,有哪些亮点?
对预付式消费、直播带货、“一老一小”、“霸王条款”、“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自动续费、强制搭售等新领域新问题,作出了专门规定。完善消费纠纷先行和解、行政调解、多元化解等机制,把更多纠纷化解在源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强化社会监督和信用约束,更好发挥消费者以及消协组织的作用,同时明确反对滥用权利、...
网络消费维权的七个常见问题
二、在消费购物中,哪些属于霸王条款?例如:1.特价商品,概不退换;2.定制商品先付清购货款,再发货;3.买一赠一,对赠品不实行三包;4.购物后保安查验小票并盖章;5.“一经拆封,概不退货”;6.本商场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注:遇到霸王条款维权方式:1.拨打12315投诉电话;2.向经营者所涉行业主...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整治“霸王条款” 督促网络经营者落实七日无...
6月1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网络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司长彭新民在会上介绍,大力整治“霸王条款”,督促网络经营者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今年还将继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仅退款”纠纷为何频发?专家:平台应平衡消费者权益和商家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商品,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享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部分商品除外(如定制商品、易腐烂商品等)。肖创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在七日内享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消费者也应当将商品寄回,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事关“买买买”,多部门回应消费者权益问题
霸王条款《条例》对“订单不退不换”、“注册视为同意”、“管辖仅限本地”等霸王条款有哪些规定?市场监管总局:《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选择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权利。2023年,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哪些亮点?(下)
亮点9:完善一次性退清等退货退款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1.经营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履行退货义务的,应当按照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上显示的价格一次性退清相关款项。经营者能够证明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与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