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央行正式集中存管第三方支付备付金
目前支付机构开展的支付业务类型共分三种,即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这三类业务的交易特点不同,导致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的沉淀效应有较大差别,从预付卡、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依次降低,在实际经营中,支付机构对备付金利息收入的依赖程度也各不相同。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对央视...
5家支付机构被央行罚没超3600万!高汇通领千万级罚单,涉违规开展...
北京高汇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汇通”)、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优势”)、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行付支付”)、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卡拉(30077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均为今年9月4日。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配套细则出台
在股东方面,《实施细则》指出,支付机构主要股东指出资额占非银行支付机构资本总额1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非银行支付机构股本总额1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10%,但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按照要求,新申请设立支付机构的,要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递交股权稳定性和...
人民银行发布重磅新规,非银支付机构合规路径更清晰
在股东方面,《实施细则》指出,支付机构主要股东指出资额占非银行支付机构资本总额1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非银行支付机构股本总额1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10%,但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按照要求,新申请设立支付机构的,要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递交股权稳定性和补充...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作为《条例》配套的重要部门规章,进一步细化有关规定,确保《条例》可落地、可操作、可实施,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依法行政。细化《条例》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工作要求,推动行政许可工作依据充分、流程规范、公开透明。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4〕第4号(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一)书面申请,载明申请人拟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拟申请支付业务类型、经营地域范围等(www.e993.com)2024年11月3日。(二)公司章程草案。(三)验资证明或者公司资本情况材料。(四)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材料。(五)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材料。(六)拟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
德勤解读《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非银行支付机构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合并或者分立、变更业务类型或者经营地域范围、变更名称或者注册资本等事项变更均需要先提交分支机构进行报备和审查,部分事项分支机构可自行决定结果,部分事项由分支机构受理、初步审查后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查、决定。同时,针对不同变更事项,《实施细则》明确了变更应当符合的条件以及...
细则出炉!明确新旧业务许可衔接关系 非银行支付机构将平稳过渡
原《办法》规定的银行卡收单归入支付交易处理Ⅰ类,经营地域范围不变。支付业务许可证登记的业务类型对应调整为支付交易处理Ⅰ类(经营地域范围)。而仅开展原《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不开展互联网支付的,归入支付交易处理Ⅱ类。支付业务许可证登记的业务类型对应调整...
重磅!全国185家非银行支付机构迎新规【附第三方支付行业市场竞争...
非银行支付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除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取得支付业务许可,从事根据收款人或者付款人(下称用户)提交的电子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等支付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人民银行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末,我国共有185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实施细则》将督促各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简析:基于股权收购角度(上)
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条例》对股东资格的要求较为概括,不排除中国人民银行会在后续制定的《条例》实施细则或其他配套文件中对此进行细致性规范。《条例》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股东及股权管理的具体要求主要如下:(1)在股东类型划分方面,《条例》将原2号令“主要出资人、其他出资人”的二元监管变更为多元监管,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