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权代表行为及其法律后果的审查认定要点
越权代表行为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不代表公司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如公司有过错则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在法定限制的越权代表情形下,即便不构成表见代表,越权代表行为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公司在有过错的前提下需承担赔偿责任,该责任性质属于缔约过失责任。(一)公司不能以相对人明知超越代表权免责相对人的善意与公...
最高人民法院:互联网借贷平台的责任认定
第二十二条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法学核心期刊研究成果汇编(二)
第三人责任范围应遵循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过失责任限于注意义务违反的范围内。第三人过失属独立评价的责任类型,而非基于对当事人责任的补充或连带。关键词:第三人过失;侵权责任;责任要素;责任范围;责任形态六、《法学杂志》1.论同意阙如的个人信息交易合同的效力()作者:巩姗姗(北京邮电大学)内容提要:根据《...
全国法院:关于缔约过失纠纷的裁判规则(四)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应承担的损害责任虽劳动法领域尚未对劳动合同缔约过失责任作出明确系统的规定,但参照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笔者认为,劳动合同缔约过失责任应当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缔约一方实施了违反因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义务的...
【每日学法】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涉“赔偿责任”条款梳理
解读:第三人并非当事人,在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能要求其承担合同责任,也不宜直接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为此,解释通过本条明确了处理方式,即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149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
李建伟 高玉贺:违法减资的责任配置研究 | 北方法学202404
(三)归责理念偏差:责任主体确定失焦违法减资作为不法行为,损害了公司的责任财产,对于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均造成了损害(www.e993.com)2024年9月15日。在过往司法实践中,法院在确定违法减资的损害赔偿责任中并未以过错作为归责原则,由此导致责任主体确定失焦的问题。其一,减资行为是公司行为,编制资产负债表、制订减资方案、通知债权人、退还出资款...
资管产品推介、管理及清偿期,金融机构应负哪些责任与义务?
未尽到适当性义务的,应就其缔约过失对投资者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证券公司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在资管计划的风险控制上应当尽到专业审慎的注意义务。此外,在管理阶段,上海金融法院还指出,资管机构应勤勉尽责,为投资者最大利益处理受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普法课堂】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涉“赔偿责任”条款梳理
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对当事人与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解读:第三人并非当事人,在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能要求其承担合同责任,也不宜直接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为此,解释通过本条明确了处理方式,即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149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
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涉“赔偿责任”条款梳理
解读:第三人并非当事人,在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能要求其承担合同责任,也不宜直接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为此,解释通过本条明确了处理方式,即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149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
毕业季就业如何避免惹纠纷
法官说法: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去年6月,某公司就面试和入职事宜通过微信与郭某进行沟通,并向他发送了入职通知书,该通知书上明确记载了入职时间、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和转正后薪资标准等内容。过了几天,该公司人事部门通知郭某,需延期一到两周入职,郭某同意。又过了一周,郭某联系公司入职一事,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