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长假期间不幸在宿舍猝死…能算工伤吗?公司:没排他值班!案子...
故,赵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的情形。人社局作出的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具备合法性。一审判决:撤销人社局决定,由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赵某家属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二审法院同样认为,人社局认定赵某死亡为工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理由如下...
「以案普法」工作时发病返家后猝死,是否算工伤?
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案卷材料,一一询问老李的同事和家属,并咨询相关专家及行政机关意见后,给出了明确的法律监督意见:老李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且其死亡时间距离首次身体不适去医疗机构诊断的时间未超过48小时,符合“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情形。老李胸闷难受、发病直至猝死的过程存在连续性,因...
连续工作23天后,35岁男工在午餐途中意外猝死,引发工伤认定争议
连续工作23天后,35岁男工在午餐途中意外猝死,引发工伤认定争议何先生透露了一起悲剧的详情:他的弟弟,35岁的何某,于午休途中不幸猝死。这起事故发生在离开工作场所仅4分钟后,且在何某已连续工作了23天的背景下。该事件引起了工伤赔偿问题上的困境,因为它发生在非工作时间和地点。事故发生在广东省佛山市的群志...
上班期间身体不适,提前下班在家休息猝死属工伤吗?(最新判例)
一审法院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该条款之所以规定,考虑了此类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可能与工作劳累、工作紧张等因素有关,实质上是将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由工作原...
总经理请客户去KTV唱歌猝死,人社局不认工伤,终审判决来了!
KTV也不属于办公场所范畴,结合事实调查反映的相关情况,并无证据显示KTV与丁力履行工作职责直接或紧密相关。故认定丁力事发当晚在KTV的情形系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依据亦不足。综上,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号:(2022)沪03行终97号(当事人系化名)...
35岁男子连上23天班,午休刚出车间猝死……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
突发猝死:连上23天班,去吃午饭路上倒地吐血何先生的弟弟何某在广东省佛山群志光电有限公司上班,8月10日中午,何某从车间出来4分钟,正在去吃饭的路上,突然吐血猝死(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120救护车当时也去了现场,人没抢救过来,医院死亡证明上写的是猝死。我弟弟连上23天班了,这就是过劳死”。何先生认为,弟弟连上23天班...
佛山35岁男子刚出车间4分钟猝死,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
本案中,可以证实何某是佛山群志光电有限公司的员工,其是在下班途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其突发疾病时并非处于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岗位上,死亡原因亦非因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致,故其不符合上述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亦不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其他应...
男子连上23天班刚出车间4分钟猝死,佛山南海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
本案中,可以证实何某是佛山群志光电有限公司的员工,其是在下班途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其突发疾病时并非处于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岗位上,死亡原因亦非因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致,故其不符合上述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亦不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其他应...
广东一男子连上23天班出车间4分钟猝死,当地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
本案中,可以证实何某是佛山群志光电有限公司的员工,其是在下班途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其突发疾病时并非处于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岗位上,死亡原因亦非因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致,故其不符合上述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亦不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其他应...
35岁男子连上23天班,午休刚出车间4分钟猝死 ……不予认定工伤!
突发猝死:连上23天班,去吃午饭路上倒地吐血何先生的弟弟何某在广东省佛山群志光电有限公司上班,8月10日中午,何某从车间出来4分钟,正在去吃饭的路上,突然吐血猝死。“120救护车当时也去了现场,人没抢救过来,医院死亡证明上写的是猝死。我弟弟连上23天班了,这就是过劳死”。何先生认为,弟弟连上23天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