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基金私募?私募基金的投资特点是什么?
私募基金,简单来说,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的募集对象通常是具有一定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高净值投资者或机构。与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在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运作方式等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私募基金的投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投资策略...
两万字解读 · 私募基金信披新规
保护投资者以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私募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业内称私募新三板基金备案暂停,仍有机构参与定增
第一财经从私募基金行业人士处了解到,基金业协会(下称“协会”)目前暂停了涉及新三板投资业务的基金备案。业内人士认为,协会上述举措并不意外,原因为了短期控制风险。事实上,协会对于私募的监管确逐渐趋严。近期,多家私募机构因业务违规遭协会处分,甚至有私募机构收到“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三个月”的纪律...
私募新规出台,最低存续规模降至500万
与意见稿相比,本次新规有不少修订之处,包括私募基金的最低存续规模降至500万元;私募基金最多每周开放一次,锁定期放宽至3个月;补充解释了“双25%规定”中“同一资产”的定义;规范程序化交易,明确提出私募基金参与DMA业务,不得超过2倍杠杆;将过渡期大幅延长至24个月等等。新规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一...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可成为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主体
私募基金的本质是标准份额的集合资金信托,客户购买的基金性质是客户委托基金公司管理的财产。其方式包括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和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由此可见,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所从事的资金管理业务行为具有金融属性,将其解释为金融机构仍在刑法条文语义的射程范围内。从...
“两高”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联合发布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
解释明确了认定非法集资行为的四个法律要件,规定“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方式(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司法实践中,对于假借私募基金名义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包括以私募基金为名的“自融”行为,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及社会性四个特征的,依法认定为非法...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的募集行为,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证券...
银行禁止代销私募?是否会“一刀切”?深度解读来了!
从一般公民的角度看,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都属于金融理财产品。单一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运作的资产金额动辄上亿,甚至单只私募基金规模就可能上亿,是资金融通的重要金融工具。因而,将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解释为金融机构,并未超出一般公民的客观预测可能。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入刑已经十余年,除个别案例外,该罪名在司法实践中...
监管部门严查私募“帮忙资金”行为 多家私募因被约谈
环球网金融综合报道据报道,近日,为规范私募基金市场,维护投资者利益,有关部门正对涉嫌在产品募集过程中借助“帮忙资金”的私募机构进行约谈。这些机构被要求就“产品刚成立即遭遇大额赎回,甚至在成立当天即被赎回”的现象提供合理解释。据悉,在此期间,相关私募机构的新产品备案工作已被暂停,监管部门将根据调查情况...
不满足合格投资者条件,基金合同效力到底如何?
有人认为是合同效力问题,解释路径可能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可能是违反社会公共秩序。这种理解,对应前文最开始的第一种观点。有人认为只是管理人对先合同义务的违反问题,与合同效力无关,解释路径是《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