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67)| 案外人执行异议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合法...
本院认为在案涉房屋认定为原告与第三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故法院对夫妻共同房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无不当,配偶对案涉房屋享有的共有权不足以排除人民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裁判观点选编(第11辑)
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6条第1款规定;“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依据本规定,执行和解协议的有效要件之一是双方当事人出于自愿并就协议内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本案...
全国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异议纠纷的40条裁判要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了不动产买受人排除金钱债权执行的权利,第二十九条规定了消费者购房人排除金钱债权执行的权利。案外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请求排除强制执行的,可以选择适用第二十八条或者第二十九条规定;案外人主张适用第二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买受人提出排除强制执行异议,法院如何...
3.为了防范被执行人恶意利用《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逃避执行,对于时间节点、书面买卖合同、购房款的支付、无过错的认定等等,均应予以严格审查——李某某诉陈某某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案案例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执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对于一般...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类型梳理与裁判思路
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决定》两个司法解释,执行异议和复议制度日臻完善。二、执行异议之诉的主要案件类型一是案外人基于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合法占有、到期债权的执行提出...
不动产买受人排除强制执行要件及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范围|全国法院...
编写|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李正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阚道祥—裁判要旨1.在金钱债权执行中,商品房消费者之外的一般房屋买受人请求排除执行时,应当严格把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的适用条件,不宜进行扩大解释,原告提出实体异议所依据的权利应当是所有权等物...
次债务人关于到期债权不存在的异议,不属于案外人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第四百九十九条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利害关系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
河南高院:关于执行审查案件中若干程序问题的解答(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但未在异议审查过程中一并提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该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案外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同一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
全国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的31则裁判要旨
全国人大对刑法第313条的立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司法解释对“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情节严重”作出解释,明确“情节严重”是指“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无法执行”,是指即使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具有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而人民法院在穷尽一切强制执行措施后,仍然无法实现判决、裁定所确定的...
执行裁判之理念探析
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是生效裁判既判力在执行主体上的扩张。在变更追加程序中,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知,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的,应当以法律、司法解释中规定可以变更、追加的情形为依据,不宜依照其他规范性文件变更追加,也不宜直接依照其他实体法律变更追加。如在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